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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中期: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2019-05-07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中期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公司未来三年
(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分红政策,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
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公司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
监督机制。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田轩                          薛健




                                                    2019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