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关于提名陈亦昕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将《关于提名陈亦昕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田轩、薛健 2019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