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正案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相应条款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 成,设董事长一人。 成,设董事长一人。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九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