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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中期: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04-30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试行)》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
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
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
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
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
                                     1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属的子公司中期财富管理
有限公司、深圳中期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孙公司东莞永濠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
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
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

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的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信
息系统、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销售与收款业务、釆购与付款业务、资产管
理、全面预算管理、资金募集、重大投资、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
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釆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

告、担保业务、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
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
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

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项目                                     营业收入的 0.5%〈错 报   错报> 营业收入的 1%
  营业收入       错报〈营业收入的 0.5%       〈营业收入的 1%

                                         2
                                     资产总额的 0.5%〈错 报    错报> 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资产总额的 1%

                                     净利润的 3%〈错报< 净利    错报> 净利润的 5%
   净利润      错报〈净利润的 3%             润的 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
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⑴直接导致财务报告的重大漏报和错报;
    ⑵当已经对外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
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⑶审计师发现、而公司未能自行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
    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
    ⑸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确定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陷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
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⑴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安全事故;
    ⑵因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而导致的重大交易失败;
    ⑶重要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大量流失;
    ⑷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⑸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⑹“三重一大”未经集体决策;

    ⑺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
                                     3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与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重要事项。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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