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期(000996)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核查,现对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经核查, 田宏莉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财务、 管理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其任职资格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审议程序合法有 效。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田宏莉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窦超、陈亦昕 2022 年 0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