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期: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04-29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试行)》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
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
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
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
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
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
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
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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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
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
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属
的子公司中期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中期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
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及孙公司东莞永濠汽车销售服务有限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
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的
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销
售与收款业务、釆购与付款业务、资产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资金
募集、重大投资、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报告、
信息披露、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
要包括:资金活动、釆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财务报告、担保业务、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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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
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
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项目
营业收入 错报〈营业收入的 营业收入的 0.5% 错报> 营业收入的
0.5% 〈错 报〈营业收入 1%
的 1%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5% 错报> 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 〈错 报〈资产总额 1%
0.5%
的 1%
净利润的 3%〈错报 错报> 净利润的 5%
净利润 错报〈净利润的 3% < 净利润的 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
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⑴直接导致财务报告的重大漏报和错报;
⑵当已经对外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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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审计师发现、而公司未能自行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
错报;
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
⑸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
效。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确定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
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⑴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安全事故;
⑵因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而导致的重大交易失败;
⑶重要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大量流失;
⑷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⑸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⑹“三重一大”未经集体决策;
⑺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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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与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重要事
项。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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