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平高科: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9-035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
关规定,同时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实施
等因素,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袁隆
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同意对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简介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临时)会议及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袁隆
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2018
年 11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相
关事项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13 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1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调整前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 15,475,5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51%,最高成交价为 13.95 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 12.36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04,604,295.67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
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说明
项目名称 原方案内容 调整后内容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
拟回购股
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 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
份的期限
个月。 二个月。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
决议的有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
效期
日起 6 个月内。 日起 12 个月内。
除调整上述条款外,其余条款不变。
四、本次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2、根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调整后的股份回购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
法合规。
2、本次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回购股份事项造成实质性影
响,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市场形象维护,一致同意本议案。
六、本次调整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
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
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