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平高科: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29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调减公司 2020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
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
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规模进行了调整,我们认为调整后的方案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
的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独立董事:庞守林
唐 红
陈 超
戴晓凤
高义生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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