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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中矿业: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1-05-31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1-012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分
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7,777.09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9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894.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 8.98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196,608.1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1,524.7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划至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
[2021]3381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已使用募集资金 0 万元,当前余额为 184,811.6328
万元(包含不含税的相关发行费用)。
    本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81,524.79 万元已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本次拟置换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      截至披露日自
                               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额      有资金已投入
                               (万元)                                       (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重新集铁矿采选工程项目         270,847.00     50,200.00        13,785.75      13,785.75

150 万吨/年球团工程             52,951.00     42,200.00        13,052.63      13,052.63

周油坊铁矿年产 140 万吨干抛
                                10,558.00     10,500.00                  -               -
废石加工技改项目

重新集铁矿 185 万吨/年干抛
                                11,702.00      9,800.00           938.71         938.71
废石加工技改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     68,824.79                  -               -

合 计                          416,058.00    181,524.79        27,777.09      27,777.09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首日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中,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预先投入的自有或
自筹资金进行置换。如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需求,不足部分将
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的相关内容,本次拟置换事项与该发行
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环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额(万元)    金额(万元)                                评情况
                                                                                环审
重新集铁矿采选工
                      270,847.00       50,200.00    发改产业[2012]543 号       [2009]3
程项目
                                                                                32 号
                                                                               皖环函
150 万吨/年球团工                                  2018-341522-31-03-0197
                        52,951.00      42,200.00                               [2019]8
程                                                           54
                                                                                34 号
周油坊铁矿年产 140                                                             环审函
                                                   2020-341522-42-03-0112
万吨干抛废石加工        10,558.00      10,500.00                               [2020]9
                                                             81
技改项目                                                                         号
重新集铁矿 185 万吨                                                        环审函
                                                 2020-341522-30-03-0032
/年干抛废石加工技      11,702.00      9,800.00                             [2020]8
                                                           63
改项目                                                                       号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     68,824.79              -                 -
合 计                 416,058.00    181,524.79              -                 -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5 月 2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
金额为 27,777.09 万元,上述事项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5041 号)。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本次拟置换的具体情况如下: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    占总投资     拟置换金
               项目名称
                                          (万元)     入金额(万元)    的比例(%)    额(万元)
重新集铁矿采选工程项目                    270,847.00        13,785.75         3.31    13,785.75

150 万吨/年球团工程                        52,951.00        13,052.63         3.14    13,052.63
周油坊铁矿年产 140 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
                                           10,558.00                -             -           -
项目
重新集铁矿 185 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
                                           11,702.00            938.71        0.23       938.71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                -             -           -

合 计                                     416,058.00        27,777.09         6.68    27,777.09

     本次置换总金额为 27,777.09 万元,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须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27,777.09 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7,777.09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未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
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7,777.09 万元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大中矿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大中矿业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
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我们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5041 号)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