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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中矿业: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6-30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1-021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内蒙古大
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内蒙
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5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
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高新区黄河大街 55 号内蒙古大中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 19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 报 》 、《 证 券日 报 》、 《 上海 证 券报 》 、《 经济 参 考报 》 及巨 潮 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 1、2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 2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
                 年)》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
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9 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6: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 年 7 月 9
日 18:00 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地址:内蒙古包头市
昆区黄河大街 55 号;邮编 01401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者出席。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欣雨
    联系电话:0472-5216664
    传真:0472-5216664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03
    2、投票简称:大中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A投X1票                          X1票

    对B投X2票                          X2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如提案2,有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
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3名(如提案3,有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
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名(如提案4,有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
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也可以在2位监事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
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7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5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5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
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
  2.00                                                    √
           年-2023 年)》的议案
附件三: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

    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名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适用)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