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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中矿业: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2021-12-03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1-066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21]1199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1,894 万股。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21〕469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自 2021 年 5
月 10 日起上市交易。公司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担任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目
前公司尚处于持续督导期内。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
公司聘请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担任本次发行保荐机
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
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
海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都证券承继,海通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
持续督导责任。国都证券委派胡静静女士和娄家杭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
司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胡静静女士和娄家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对海通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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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代表人简历:
    胡静静女士:国都证券投资银行五部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具有中级
会计师职称。曾主持或参与过贵广网络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中国华融 H 股上
市项目、奥特美克 IPO 及新三板定增项目、海昌新材 IPO 项目、长城电脑吸收
合并长城信息财务顾问项目、名城科技新三板挂牌项目等。

    娄家杭先生:国都证券投资银行五部保荐代表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曾主
持或参与过仙坛股份 IPO 项目、真视通 IPO 项目、高德红外 IPO 项目、卫士通
IPO 项目、江苏国泰 IPO 项目、云铝股份非公开发行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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