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矿业: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04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
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
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
一、2021 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共召开 7 次会议,审议 28 项议案,具体情况如
下:
1、2021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
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3、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葛雅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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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的议案;
5、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内
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6、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
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充分行使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合规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
集资金、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监事会成员依法出席或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
严格落实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无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还积极对公司采购、营销、财务等关键环节进行深入监督、检查,进一步有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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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对公司诚信合法经营起有效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合法
权益。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情况
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定期报告,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
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
监事会对 2021 年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审核,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及其他关联交易事项为企业正常经营所需,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符合
公允、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均由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和事后发
表独立意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事项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实现各方现有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实现各方资源共
享及优势互补,有利于减少本公司重复投资,提高公司综合效益。
5、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21 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均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
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其他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报告期内,公司无逾
期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6、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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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管理和使用募集及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使用、
管理和监督,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保证了募集
资金存储安全、使用合理,保障了公司、股东以及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7、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
用。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
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8、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司进一
步加强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和保密工作,在重大事项和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及时登记内幕
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告知其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2021 年度,公司未有内幕信息知情人
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也未出现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
处罚的情况。
8、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1 年,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和管
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2022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
的职责,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监事会及相关会议,及时督促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
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
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积极参与公司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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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中介机构的审计工作,跟踪审核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2022 年度,监事会将持续完善监督职责,积极有序开展其他各项监督工作,充分发
挥企业内部监督力量的作用,与监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促使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担负起保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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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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