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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中矿业: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部分发行费用的公告2022-10-14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2-
099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部分发行费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
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部分发行费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及部分发行费用共 10,718.0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8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 1,52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实际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公司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03,909,782.0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划至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
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
告》(中汇会验[2022]6405 号)。同日,上述募集资金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公司、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二级全资
子公司安徽金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3,970.42 万元,当前余额为
146,963.24 万元(包含部分尚未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及利息收入)。

                                       1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截止 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10,451.13 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335.94
             万元(不含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将募集资金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户时已扣除承销费用(含增值税),其中可抵
             扣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 69.06 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扣减承销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后合计人民币 266.89 万元。上述拟置换
             合计金额为 10,718.02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
             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6880 号)。具体情况如下: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 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10,451.13 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比例(%)     拟置换金额

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     32,676.51         24,392.54                  4,350.66              13.31           4,350.66

智能矿山采选机械化、自
                           50,866.06         46,265.43                  5,139.53              10.10           5,139.53
   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       405,315.86        35,748.85                   960.94               0.24             960.9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45,593.18         45,593.18                     -                    -                 -

        合   计            534,451.61        152,000.00                 10,451.13             1.96            10,451.13

                  2、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609.02 万元(不含税),截至 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335.94 万元(不含税)。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汇
             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户时已扣除承销费用(含增值税),其中可抵扣增值税金额
             为人民币 69.06 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扣减
             承销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后合计人民币 266.89 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不含税)             拟置换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                          283.02                       283.02



                                                           2
                 律师费                                 28.30                           28.30

               资信评级费                               9.43                            9.43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15.19                           15.19

                 小   计                                335.94                          335.94

        减:承销费用的增值税款                          69.06                           69.06

                 合   计                            266.89                             266.89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分项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环评

选矿技改选铁选                                                  2111-341522-04-01-
                      32,676.51        24,392.54                                       六环评[2022]1 号
   云母工程                                                           353447
智能矿山采选机
                                                                2112-341522-07-02-
械化、自动化升        50,866.06        46,265.43                                           不涉及
                                                                      817917
  级改造项目
周油坊铁矿采选                                                  发改产业[2010]1945   环审[2009]342 号、皖
                      405,315.86       35,748.85
     工程                                                             号 21            环函[2016]500 号
补充流动资金及
                      45,593.18        45,593.18                      不适用               不涉及
   偿还贷款

   合    计           534,451.61       152,000.00                      ——                    ——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
运用”之“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
换。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
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
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的相关内容,本次拟置换事项与该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
容一致。
        本次置换总金额为 10,718.02 万元,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3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0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部分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10,718.02 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0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部分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 10,718.0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部分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未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内容及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及部分发行费用 10,718.02 万元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大中矿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


                                      4
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大中矿业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部分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部分发行费用的事项,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部分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6880 号)
    5、《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部分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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