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大中矿业:关于与临武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2022-10-19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2-103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临武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双方拟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内容系经双方磋商达成的一致意向,
具体项目的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将根据地方政府给予的资源配置情况进行确定。
    2、本次双方拟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
状况产生直接影响。
    3、公司本次签署《合作备忘录》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依据双方后续项目合作进展
情况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最近三年未签署框架意向性协议。
    一、协议签署情况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关注以
“去碳化”为导向的新材料、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机会,积极布局新能源业务领域,
实现战略资源储备。为推动公司产业布局,实现快速发展,公司拟与临武县人民
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在临武县投资含锂多金属露天矿采选、碳酸锂及电池
项目,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临武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临武县
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
    本《合作备忘录》为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拟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已提交董事会审议并
通过。后续项目进展,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

                                   1
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临武县人民政府
    2、机构类型:地方政府机构
    3、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临武县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临武县人民政府未发生类似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临武县人民政府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三、《合作备忘录》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游企业拟在临武县投资建设含锂多金属露天矿采选、碳酸锂及电池
项目,预计总投资 160 亿元。同时公司拟支付履约保证金 10 亿元,用于公司在
临武县的项目支出。如果《合作备忘录》约定的目标区域内锂矿资源储量、品位、
开发条件能够满足公司投资标准(氧化锂边界平均品位不低于 0.3%,露天开采,
且每年开采加工量不低于 4 万吨碳酸锂的需求),则双方将在一个月内签署正式
合作协议。如果期限届满,《合作备忘录》约定的目标区域内锂矿资源储量、品
位、开发条件不符合公司投资标准或双方就目标区域内锂矿资源储量、品位、开
发条件未能达成共识,则公司有权解除本备忘录。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当前全球新能源产业发展迅猛,锂矿是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核心需求。公司此
次与临武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将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临武县当地丰
富的锂矿资源,积极布局新能源产业领域,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规划,有利于进
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将有助于上市
公司与地方政府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赢、共同发展的目标。
    公司深耕矿业采选行业多年,在矿业投资、矿山开发、建设管理、采选技术
方面培养了一支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
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日晟矿业公司”)周油坊矿系含云母铁矿石,公
司经过多年技术研发和积累,已经具备从铁矿尾矿中选取合格云母的能力及技术

                                   2
储备;临武县含锂云母矿选矿主要以选云母为主,技术与金日晟矿业公司选云母
类似。云母精矿生产碳酸锂关键在于回转窑焙烧工艺,与公司现有球团回转窑工
艺相近。我公司在含锂多金属矿露天开采、选矿、碳酸锂加工具有技术优势。同
时,本《合作备忘录》的签订,将充分发挥公司的资源优势,引进电池生产企业
实现资源整合,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次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不会对本年度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
直接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交易对手
形成重大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双方签署的《合作备忘录》系双方磋商达成的合作一致意向。本次双方
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
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双方后续合作进展
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可能存在受有关政策调整、宏观经济波动、市场
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

    六、《合作备忘录》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临武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的议案》。
    七、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三年未签署框架协议。
    2、本《合作备忘录》签订前,公司对开展相关业务进行了谨慎的专业调查、
分析和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该项业务的开展具有行业相同性、具备充分的技术
储备和管理基础,有利于公司未来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和布局,构建公司未来新
的盈利增长点。
    3、本《合作备忘录》签订前三个月内,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江海先生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 4,500 股公司股票外,公司控
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持股变动
的情况。

                                    3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三个月内,公司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
解除限售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临武县人民政府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备忘录》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9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