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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中矿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1-07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3-006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2 月 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1 日下午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2 月 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2
月 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2 月 1 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 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2023 年 1 月 18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1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高新区黄河大街 55 号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
有限公司 19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0      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5.00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要求,议案 3 和议案 4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
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
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除议案 1、2 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外,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2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
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9 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6: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3 年 1 月
19 日 18:00 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地址:内蒙古包头市
昆区黄河大街 55 号;邮编 01401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者出席。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欣雨
    联系电话:0472-5216664
    传真:0472-5216664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
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6 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03”,投票简称为“大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2 月 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内蒙古大中
  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
  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
  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
  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            股东表决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          √
2.00
         程》的议案
         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0
         的议案
         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           √
4.00
         议案
5.00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注:
       ① 此委托书非累积投票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
  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
  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② 对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投票人拥有的投票总数等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乘以
  子议案的个数。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
  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6
附件3: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人姓名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如适用)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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