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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中矿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3-08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3月7
日上午8: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牛国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1、授权公司管理层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数
量、方式等;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
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
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及处置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21)。
    三、备查文件
    1、《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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