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大中矿业: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3-04-07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大中矿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静静                            联系电话:010-84183203
保荐代表人姓名:娄家杭                            联系电话:010-84183203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娄家杭、胡静静、李嘉炜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3年03月20日至2023年03月23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最新章程及与公司治理有关的管理制度;查阅本报告期内召开的历次股
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文件及公告文件;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走访;与公
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
                                                             是
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是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控的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内部审计制度、内控评价报告等;与公司相
关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是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是
(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
                                                             是
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1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
                                                                       是
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是
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
                                                                       是
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是
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是
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
                                                                       是
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是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报告期内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查阅了公司与信息披露相关的管理制度和
对应的工作流程性文件;与公司相关人员访谈。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
                                                             是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查阅三会会议资料等;
查阅定期报告;查阅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与相关人员访谈。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是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是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是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不适用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不适用
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阅募集资金对账单;与
相关人员访谈。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2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是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
                                                             是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 是
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否(重新集铁
                                                                            矿185万吨/年
                                                                            干抛废石加工
                                                                            技改项目及周
                                                                            油坊铁矿年产
                                                                            140万吨干抛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
                                                                            废石加工技改
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项目因用地计
                                                                            划调整,公司
                                                                            尚未取得新土
                                                                            地使用证,导
                                                                            致本项目未达
                                                                            到计划进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是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是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与公司相关人员访谈;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作出的承诺;查阅公司定期报
告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和定期报告;查阅审计报告;对公司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与公
司相关人员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是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
                                                                                           不适用
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3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
 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静静                            娄家杭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