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3-052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4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高新区黄河大街 55 号公司 19 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牛国锋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1 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18,252,7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53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 场 出席 股东 大会 的股 东 及股 东授 权代表 9 人, 代表 有表 决权 股 份 1,084,137,7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914%。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4,114,98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22%。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4,614,9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4,114,98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22%。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参会,其余人员现场参会。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周梦、于玥通过现场参会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00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 A股 1,117,868,321 99.9656% 384,421 0.0344% 0 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审议结果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0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117,868,321 99.9656% 384,421 0.0344% 0 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审议结果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00 关于《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117,868,321 99.9656% 384,421 0.0344% 0 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审议结果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00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117,868,321 99.9656% 384,421 0.0344% 0 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审议结果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00 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117,868,321 99.9656% 384,421 0.0344% 0 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审议结果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117,903,321 99.9688% 349,421 0.0312% 0 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审议结果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3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4,265,567 98.9905% 349,421 1.0095% 0 0 7.00 关于 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117,903,321 99.9688% 349,421 0.0312% 0 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审议结果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117,872,721 99.9660% 0.0340% 380,021 0 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审议结果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4,234,967 98.9021% 380,021 1.0979% 0 0 9.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96,134,867 99.9537% 0.0463% 415,021 0 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审议结果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4,199,967 98.8010% 415,021 1.1990% 0 0 10.00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117,837,721 99.9629% 415,021 0.0371% 0 0 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审议结果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1.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117,837,721 99.9629% 415,021 0.0371% 0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审议结果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00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 明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117,872,721 99.9660% 380,021 0.0340% 0 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审议结果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4,234,967 98.9021% 380,021 1.0979% 0 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要求,议案 6、议案 8、议案 9、议案 12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事项,公司已经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要求,议案 1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有表决权股数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 9 关联股东牛国锋、林来嵘、梁宝 东均已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合计持有股份数为 221,702,854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周梦、于玥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5 1、《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