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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科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8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兴泉,作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履
  职,出席了公司 2021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依
  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1 年度的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并出席了股东大会,履行了独
  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2021
  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缺席和
  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独立、客
  观的审议后,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事项共同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含事前认可意见):

   会议届次                                     事项                                   会议时间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1、《关于补充确认有限公司阶段存在的转贷行为以及转贷过程中
                                                                                   2021 年 1 月 8 日
   九次会议        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1、《关于公司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1 月 30 日
   十次会议
                   1、《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财务预算报
                   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7 日
  十一次会议       4、《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调整及考核方
                   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9、《关于控股子公司联科新材料办理三角轮胎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
                   议案》;
                   10、《关于公司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
                   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1、《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2021 年 6 月 1 日
  十二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1、《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2021 年 6 月 23 日
  十三次会议       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1、《关于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2021 年 7 月 27 日
  十四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1 年 8 月 20 日
  十五次会议
                   3、《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联科新材料拟为控股子公司联科卡尔迪
                   克申请银行承兑敞口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己支付
                                                                                 2021 年 9 月 17 日
  十六次会议       发行费用的议案》;
                   3、《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候选人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10 日
  十七次会议       2、《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26 日
     次会议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及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增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加的议案》;                                                  2021 年 11 月 24 日
     次会议
                   2、《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1、《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21 日
     次会议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2021 年度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
责,对《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进行了审议,提出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
职责,对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提出了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主持日常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及计划、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同时对审计专项
报告进行审查、审阅公司财务报表,掌握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四、现场调研及检查情况
    2021 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利用现场参
会的时间,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深入沟通,全面了解公
司经营情况和发展布局。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沟通途径,与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有效交流,实时了解公司的最新
情况,并基于自身专业方面的技能与经验,结合最新政策的要求,给予相应督导
及建议。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情况
    2021 年,本人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
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同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认真发
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客观、严肃的
督促与考察;针对涉及到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了商议与评估,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
人持续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确保公司对全体股东的信息披露工作
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独立董事:于兴泉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