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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科科技: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6-25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5.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在年度报告披露日

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利润分配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在年度报告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未发生变

动。

       3、本次实施的法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3,86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7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7

月 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7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7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控股股东山东联科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晓林、吴晓强承诺:“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

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股东、董事陈
有根承诺:“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

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

调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何佩珍(董事陈有根

配偶)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

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

    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的回购价格,将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方法

和程序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

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鲁星路 577 号 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孙启家

    咨询电话:0536-3536689

    传真电话:0536-353668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