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30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双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相关进行了审议。经审慎认证的研究,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
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
等)。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审批程序合
法合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募资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已
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230Z2445 号《关于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06.0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在董事会批准后
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2021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现发表如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
无对外担保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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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登峰 马晓军 程志勇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