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11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作为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朱卫清先生的履历资料,我们认为朱卫清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
力,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秘书的情形,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查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朱卫清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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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余登峰 马晓军 万立祥
2022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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