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特货: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04-27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
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铁特
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特货大件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铁特
货汽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结构、发展战略、
企业文化、人力资源、风险评估、信息沟通、内部监督、资金活
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等。重点关注的
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活动、销售业务。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
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
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
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利润表错报的绝对 金 额 ≥ 利 润 总 额 的 利润总额的 3%≤金额< 金额<利润总额
金额 5% 利润总额的 5% 的 3%
资产负债表错报的 金 额 ≥ 资 产 总 额 的 资产总额的 0.5%≤金额< 金额<资产总额
绝对金额 1% 资产总额的 1% 的 0.5%
当利润表错报的绝对金额与资产负债表错报的绝对金额二
者中的一项达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认定标准时,既
认定为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
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
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公司管理层存在任何程度的舞弊;
重大缺陷
2.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
中的重大错报;
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重要缺陷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
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
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可能造成直接损失 金 额 ≥ 利 润 总 额 的 利润总额的 3%≤金额< 金额<利润总额
的绝对金额 5% 利润总额的 5% 的 3%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重大缺陷
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3.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5.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 1.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
2.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
3.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
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于永利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