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特货: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0-28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铁特货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铁特货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
定,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
态度,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现就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拟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的事
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拟签订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将上述事项提请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马传骐 潘志成 蔡临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