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瓷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2-01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为保障参会人员安全,湖
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 2021 年 12 月 15
日 16:30 前与公司联系,如实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未提
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现场参会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的相关防疫工作安排。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湖南华联瓷业股份
有限公司第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湖南省醴陵市西山办事处万宜路 3 号公司国贸大厦二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并表决下列事项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申请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其中议案 1、议案 2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3和议案4属于需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影响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申请授权经营管
2.00 √
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3.00 √
理的议案》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及
4.00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
会登记手续;股东及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可采取亲临公司、信函或传真方式登
记。
(2)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截止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 8:30—16:30。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邮件、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1 年
12 月 15 日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5)登记要求:(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
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还需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
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
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1)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醴陵市万宜路 3 号华联瓷业行政办公楼 邮编:412205
电话:黄初春(0731)23053013
传真:(0731)23053013
邮箱:hczqb@hnhlcy.cn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出席现场会议。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30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16
2、投票简称:华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企业)出席湖南华联瓷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
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委托代理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
票或弃权票。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栏目可以
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
100 √
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
1.00 √
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申
2.00 请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 √
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
3.00 √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
4.00 资项目内容及拟投入募集资 √
金金额的议案》
本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定代
号码/法人股东营
表人姓名
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
是否委托
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姓名
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 16:30 之前送达、
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