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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08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
时)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投资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
的利益。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
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符合商业惯例,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2 年 12 月 6 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绍军                   李   玲                 王红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