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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丽臣实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2-03-3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丽臣实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进                      联系电话:0755-81982405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小娥                      联系电话:021-60933196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
构”)作为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臣实业”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丽臣实业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现就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


                                         1
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每月由银行抄送对账单,保荐代表人现
(1)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场查询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持续督导时间不满 3 个月,本年度未开
(1)现场检查次数
                                            展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29 日


(3)培训内容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3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公司发布了更正公告,
                               议,审议公司及子公司拟于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2022 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不
                                                              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超过 4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1、信息披露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额度并在综合授信额度内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
                               互提供担保事宜,该事宜需提
                                                              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
                               交股东大会审议,而董事会决
                                                              告》相关内容进行了更
                               议和相关事项公告披露表述
                                                              正。
                               为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4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是              不适用


4、分红承诺                                       是              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不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
                                                          无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5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进              胡小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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