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2-013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湖南丽臣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 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2,25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45.51 元,共募集 资金人民币 102,397.5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影响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669.99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250 万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91,419.9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经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 441C000663 号)。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56,618.5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等的净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1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93,669.99 减:募投项目累计支出(含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 37,246.21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0.0097 减:以闲置募投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净额 5,000.00 加:专户利息收入 194.7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51,618.5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了具体明 确规定。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 93,669.99 万元分别存放于公司设立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德雅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与全资 子公司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 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议案》,同意调整“广东 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15 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和“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 8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材料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的募集 资金 21,000.00 万元用于建设“年产 25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 建设项目(一期)”。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年产 25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 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公司与 2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全资子公司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长 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上述银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力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不存在任何影响协议履行的 问题。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901011029200117583 募集资金专用户 2,607,585.35 公司长沙德雅路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8170100100315141 募集资金专用户 91,931,167.45 长沙东风路支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0000090249000007 募集资金专用户 138,093,627.59 高建支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0000090249000008 募集资金专用户 - 高建支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0000090249000009 募集资金专用户 157,090,305.23 高建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8760188000147600 募集资金专用户 124,263,915.61 公司长沙华泰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 66050078801700001329 募集资金专用户 2,000,616.32 东塘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 66050155200002191 募集资金专用户 - 东塘支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0000332922000001 募集资金专用户 198,000.00 高建支行 合计 516,185,217.5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附表 1)。 3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购买 产品 预期年化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万 起息日 到期日 性质 收益率 元) 2021 年挂钩汇 中国光大银行 保本浮 2022 年 率对公结构性 2021 年 12 1%/3.45% 股份有限公司 动收益 5,000.00 3 月 30 存款定制第十 月 30 日 /3.55% 长沙分行 型 日 二期产品 576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 场书面投票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 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议案》,同意调整“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15 万 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和“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 8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 材料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的募集资金 21,000.00 万元用于建 设“年产 25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公 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 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会对原募投 项目及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2 年修订)》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 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 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 2021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丽臣实业董事会编制的《湖南丽臣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 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丽臣实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1 专项报告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丽臣实业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劵股份有限公司认为:2021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2022 年)》、《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5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3,669.9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246.2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1,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1,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246.2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2.42% 是 否 已 变 更 募 集 资 金 承 诺 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 截 至 期 末 累 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 本 年 度 实 是 否 达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项目(含部分 资总额 (1) 金额 投入金额(2) 度(%)(3)= 可使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到 预 计 否发生重大变 投向 变更) (2)/(1) 期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 公司 15 万吨绿色表面活性 是 38,583.97 26,083.97 12,153.62 12,153.62 46.59% 2022 年 4 月 0 实施中 否 剂项目 2、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 8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 是 18,666.74 10,166.74 5,814.36 5,814.36 57.19% 2020 年 9 月 2,211 是 否 材料建设项目 3、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丽 奥科技有限公司绿色液体 否 17,372.08 17,372.08 洗涤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 否 5,047.20 5,047.20 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6 5、年产 25 万吨新型绿色表 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 否 - 21,000.00 5,278.23 5,278.23 25.13% 2023 年 6 月 建设项目(一期) 6、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14,000.00 14,000.00 14,000.00 14,000.00 100% 2021 年 10 月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93,669.99 93,669.99 37,246.21 37,246.21 39.7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不适用 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上海市金山第二工业区内面积约 79.9 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年产 25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该土地使用权与“上海奥威 8 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实施地块毗邻,公司考虑到建设规模、用地限制以及配套研发的需要,将“上海 点变更情况 奥威 8 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二期(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部分主体建设内容并入新项目“年产 25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 期)”实施。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 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15 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和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 8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材料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集资金项目—上海奥威年产 25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一期项目。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 式调整情况 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并已经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入及置换情况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53,398,849.79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47,933,033.27 元及支付发行费用 7 自筹资金 5,465,816.52 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出具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 第 441A016833 号)。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资金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和 11 月 1 日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不适用 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具有合法经营 管理情况 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 不适用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购买光大银行 5,000 万元三个月结构性存款外,其它均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上。 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无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8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 本年度实际 截至期末实际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变更后的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投入 累计投入金额 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项目 (3)=(2)/(1) 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1) 金额 (2) 化 1、广东丽臣奥威实业 年产 25 万吨 有限公司 15 万吨绿色 新型绿色表面 表面活性剂项目; 活性剂生产基 2、上海奥威日化有限 21,000 5,278.23 5,278.23 25.13% 2023 年 6 月 0.00 实施中 否 地及总部建设 公司 8 万吨新型绿色表 项目(一期) 面 活 性 剂 材 料建 设 项 目 合计 - - - - - 一、变更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广东奥威 15 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和“上海奥威 8 万吨表面 活性剂项目”实施进展顺利。在上述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持续 优化建设购置方案及控制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依托利用已有装置(部分生产共用设施设备与前期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已建产线配套设施实现共用)、优化设备选型及工艺(优化产线工艺布置以及仓储布局)以及关 键点设备国产化(引入国内先进磺化生产线,实现替代进口)等方式,有效地降低了项目投资成 本。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扩增公司表面活性剂产能和市场竞争力,公司调整部分上 述节约的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25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 此外,上海奥威拟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上海市金山第二工业区内面积约 79.9 亩国有土地 使用权用于建设年产 25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该土地使用权与“上 9 海奥威 8 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实施地块毗邻,公司考虑到建设规模、用地限制以及配套研发的 需要,将“上海奥威 8 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二期(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部分主体建设内容并入 新项目“年产 25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实施。 二、决策程序: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议案》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 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已经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