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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丽臣实业: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30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 2021 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 5 次,符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
求。会议就确认关联交易、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财务预决算、募投
项目、募投资金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表决,以全票同意所有议案。
    (二)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经营、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
议的情况,依规进行监督。
     1、监事会列席了 2021 年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对会议议案发表建
议,同时,对相关议案召开监事会会议进行责任审议。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负责任有担当,政治敏感和经济敏锐性高,方向指引、战略决
策果断及时,对市场行情分析决断准确,带领公司实现了企业上市,
生产经营创造了新纪录。
     2、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经理层的经营工作会议,对生产安排、
技术创新、质量建设等活动提建议,对经理层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经理层认真积极执行董事会决议,敢于担当,以身
作则,任劳任怨,亲力善为,模范带头,韬光养晦,勇于创新,不负
使命,成功实现了公司上市。在生产经营中,心无旁骛坚守主业做强
做优做大,经营撰写了众多历史新篇章。
     3、监事会将监督职责覆盖到日常管理之中。对工程建设和工艺
技术改进、安全环保、劳动保护、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节能降耗
等进行常态化的履责和监督,公司日常管理依规合规、有序有效。
     二、 2021 年监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1 月 18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全体监
事参加。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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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财务报告报出的
议案》等 2 个议案。
     2、2021 年 6 月 5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全体监事
参加。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 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及 2021 年财务预算安排>(草案)的
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 3 个议
案。
     3、2021 年 10 月 27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全体监
事参加。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
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
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 4 个议案。
     4、2021 年 11 月 25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全体监
事参加。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
募投项目议案》1 个议案。
     5、2021 年 12 月 29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全体监
事参加。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1 个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治企。重大经营决策合理正确,
程序合法有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勤勉敬业,开拓
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职时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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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
行了认真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
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2021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
公允,并严格按照公司决策程序进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
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期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
     经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认为,
2021 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
情况。
     5、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细致的检
查,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
制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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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从严控制
知情人范围,按制度规定填写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公
司信息披露较好地坚持了三公原则。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内幕信息泄
露的情况,也没有发现有关人员从事内幕交易或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
    四、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继续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监事会职责, 继续加强对公司
董事、高管人员履职监督,促进公司业务高效进行;检查和审阅公司
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监督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认真履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合理的职责。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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