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臣实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6-01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2-027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湖南
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南丽臣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下
午 2 时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并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共同实际控
制人提名贾齐正先生、刘茂林先生、袁志武先生、刘霞玲女士、付卓权先生、周
庄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提名李力先
生、丁利力女士、杨占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
简历详见附件)。上述 9 人将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自公司相关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
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担任职工代表的人数总计不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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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
立董事意见》。
李力先生、丁利力女士、杨占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李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
士。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忠实、勤勉、认真地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
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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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贾齐正先生:195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高级经济师。1974 年 12 月进入公司,历任湖南日用化工厂基建办副主任、技改
处副处长、合成洗涤剂厂厂长,丽臣有限及湖南丽臣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
董事长,曾任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副理事长、中国牙膏工业协会
常务理事、长沙市企业家协会高级会长。
贾齐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600,000 股,占总股本 17.33%,系公司实际控
制人之一。贾齐正先生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以及最近
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
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茂林先生:197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经济师。1993 年 9 月进入公司,历任丽臣有限采购部副经理、销售部经理,
湖南丽臣董事、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第
八届理事会副理事长,长沙市企业家协会高级会长。
刘茂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占总股本 2.22%。刘茂林先生未在
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以及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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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袁志武先生:198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2 年 11 月进入公司,历任丽臣奥威车间主任、副经理,上海奥威经理,现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袁志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00,000 股,占总股本 0.89%。袁志武先生未在公
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以及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霞玲女士:196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政工师,1985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湖南丽臣公司公司办文秘、主任,公司第
一届监事会监事,第二、三届监事会主席。现任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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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公司办主任。
刘霞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420,000 股,占总股本 1.58%。刘霞玲女士未在
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以及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付卓权先生:197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工程师。1993 年 8 月进入公司,历任湖南日用化工厂合成洗涤剂厂车间主任,
上海奥威执行董事兼经理,丽臣奥威副经理,广东奥威副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
主席。
付卓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00,000 股,占总股本 0.89%。付卓权先生未在公
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以及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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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庄女士:197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文化,
会计师,1996 年 9 月参加工作。曾任湖南丽臣公司制皂厂会计,运输主管、车
队调度、仓储主管。现任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周庄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50,000 股,占总股本 0.72%。周庄女士未在公司 5%
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以及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
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占红先生:196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精细化学品学科带头人、
《塑料助剂》编委、中国塑料加工协会专家、湖南省发改委节能专家库成员、湖
南省循环经济专家、湖南省可降解塑料联盟专家、教育部基金奖励评审专家、国
外多家电化学杂志审稿人。
杨占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
作,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劵交易所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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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得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
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 力先生:197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湖南恒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湖南恒基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湖南恒基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法人代表,湖南恒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人代表。
李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
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劵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得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
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
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丁利力女士: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士
学位(国际经济法方向)。曾任上海浦发银行长沙分行国际业务部聘请的专家顾
问。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全国律协第一期涉外律师领
军人才库成员、湖南省第一期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成员、湖南省律协涉外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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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长沙)商事法律咨询与投诉中心聘请的专家顾问、
长沙市海促会涉外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
丁利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
作,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劵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得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
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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