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臣实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3-02-11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湖南丽臣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制定<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我们听取了公司相关人员对制定《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及担保事项议案内容的说明,经充分讨论认为:
一、对于《关于制定<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
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
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效益的增长,结合公司
经营业绩、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同时参考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湖
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劵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劵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制定《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对于《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
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核查,我
们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融资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经营状况良
好,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和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
担保的事项。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同意将《关于制定<湖南丽
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提交公
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
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占红 李 力 丁利力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