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 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丽臣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臣实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丽臣实业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的安排,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拟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1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就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湖南 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臣奥威”)、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奥威”)、上海丽威达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丽威达”)、广 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奥威”)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 其他融资事项等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3,000 万元。担保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信用证等融资或开展其 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授信及担保具体情况 1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授信银行名称 拟授信 丽臣实 丽臣奥 上海丽 上海奥 广东奥威 号 (简称) 额度 业 威 威达 威 1 工商银行 10,000 - - - - 10,000 2 兴业银行 5,000 - 5,000 - - 3 长沙银行 14,000 - 6,000 - - 8,000 4 建设银行 38,000 15,000 15,000 - 8,000 5 浦发银行 12,000 5,000 7,000 - - 6 民生银行 9,000 - 9,000 - - 7 东莞银行 10,000 - - - - 10,000 8 招商银行 10,000 - - 5,000 10,000 合计 113,000 20,000 42,000 5,000 18,000 28,000 注: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实际融资余额不超过 113,000万元。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担保预计情况表: 单位:万元 担保额度占公 担保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近一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被担保方 司最近一期净 方 股比例 期资产负债率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资产比例 丽臣 丽臣奥威 100.00% 69.74% 13,416.26 7,000 10.11% 实业 丽臣 上海奥威 100.00% 63.44% - 13,000 6.44% 实业 丽臣 上海丽威 100.00% 65.81% - 5,000 2.48% 实业 达 丽臣 广东奥威 100.00% 75.16% 6000 10,000 7.93% 实业 注:1、上述担保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担保额度为准,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 93,000万元,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包括上表未列示的子公司)、 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2、截止2022年9月30日,广东奥威资产负债率为 75.16%,其负债主要为与母公司丽臣实业间应付往来款。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丽臣奥威 1、公司名称: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2 2、成立日期:2001 年 2 月 13 日 3、注册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 399 号 4、法定代表人:刘茂林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 6、经营范围:烷基苯磺酸 40000 吨/年、硫酸 160 吨/年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2021 年 7 月 16 日至 2024 年 7 月 15 日),监控化学品、化工产品的制造。(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100.00%的股权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2022 年 9 月 30 日/2022 年 1-9 月 主要财务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773.05 65,764.31 负债总额 13,382.43 45,863.40 净资产 23,390.62 19,900.91 营业收入 85,166.82 70,228.84 利润总额 6,155.79 148.07 净利润 5,617.37 458.01 9、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奥威 1、公司名称: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 年 11 月 3 日 3、注册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 6388 号 4、法定代表人:袁志武 5、注册资本:2,000 万元 6、经营范围:表面活性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安装和维修(除特种设备)。(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 100.00%的股权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2022 年 9 月 30 日/2022 年 1-9 月 主要财务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1,150.99 57,221.14 负债总额 20,699.00 36,301.65 净资产 20,451.99 20,919.49 营业收入 88,365.26 81,946.32 利润总额 6,025.26 4,810.04 净利润 5,523.11 4,437.20 9、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上海丽威达 1、公司名称:上海丽威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13 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龙胜路 1000 号一层 101 室 C 4、法定代表人:袁志武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 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上海丽威达 100.00%的股权 8、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9 月 30 日/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166.44 负债总额 2,741.94 净资产 1,424.50 营业收入 23,259.52 利润总额 566.00 净利润 424.50 9、上海丽威达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广东奥威 1、公司名称: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30 日 3、注册地点:东莞市沙田镇石化三路 12 号 4、法定代表人:湛建军 5、注册资本:2,000 万元 6、经营范围:加工、产销:洗涤用品、日用化工原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 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机电设备安装和维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100.00%的股权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2022 年 9 月 30 日/2022 年 1-9 月 主要财务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4,500.31 66,657.05 负债总额 35,587.77 50,099.50 净资产 18,912.54 16,557.55 营业收入 118,726.69 90,118.07 利润总额 6,915.23 495.99 净利润 6,477.13 645.01 5 9、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总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项下视情况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 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内容仍需各公司及相关银行进一步协商,以 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19,416.26 万 元,为公司对丽臣奥威及广东奥威的担保,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 9.61%。 本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丽臣奥威、上海奥 威、上海丽威达、广东奥威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11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 时公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丽臣奥威、上海奥威、上海丽威达、广东奥威 向前述金融机构申请银行授信及其他融资事项等提供担保,合计增加担保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93,000 万元,旨在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融资的需 要,以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加强公司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本次被担 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 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均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提供担保的各子公司均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 保或反担保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6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有助于满足公 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融资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 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和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度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其它融资事项提 供担保,是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资产 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 前,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