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臣实业: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投资业务公告2023-04-18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3-027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投资业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2年度开展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以减少汇率波动对
公司的影响,不进行以营利为目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品种及交易场所:远期外汇,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3、交易金额:合计250万美元外汇合约。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5、特别风险提示:在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银行违约
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鉴于 2022 年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日常外汇收支金额日益增长,人民币
兑换美元外汇市场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较大,导致公司以美元作为主要结算货
币的境外销售承受了较大的汇率波动风险。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
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 2023 年一季度进口原料的影响,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至 12 月期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提交了合计 250 万美元外汇
合约的《随心展外汇合约交易委托书》,办理了远期外汇业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交易金额
2022 年 11 月至 12 月期间,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种类和交
易金额如下:
1
单位:美元
序号 衍生品交易类型 交易时间 交割时间 交易金额
2023 年 3 月 8
1 远期结汇 2022 年 11 月 7 日 500,000.00
日
2022 年 12 月 16 2023 年 1 月 30
2 远期结汇 2,000,000.00
日 日
合计 2,500,000.00
(三)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 要结算
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为美元),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
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审慎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交易期限
本次交易《随心展外汇合约》50 万美元和 200 万美元的交割日期分别为
2023 年 3 月 8 日和 2023 年 1 月 30 日,截至公告之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交易的
结算工作。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合法的自有、自筹资
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 2022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2022 年,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投资系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需要,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或利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为目的,
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内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2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
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
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产生交易损益,从而造成损失。
2、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
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
风险。
3、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安排会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
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交
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会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对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已经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已制定《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就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
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已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
风险管控机制和监督机制,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2、公司加强对外汇汇率和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
化,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
已交易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敞口,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
或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3、公司投资发展办公室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
且实践操作中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操作的风险,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风险应对速度。
4、公司参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专业培训。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外汇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时关注
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审慎审查与交易对手签订的合约条款,规避可能产生的
法律风险。
3
6、公司内部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合规性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已经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列报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专项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用
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是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目前已全部结
清上述远期外汇合约,并已就开展该衍生品交易补充履行了董事会审批程序,
完善了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用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
金,是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不涉及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目前已全部结清上述远期外汇合约,并已就开展该衍生
品交易补充履行了董事会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未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1、《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补充确认 2022 年度开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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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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