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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11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
正常实施进度及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二、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仲明先生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披露的辞职原
因与实际情况一致。仲明先生的辞职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不
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经审阅于明洁先生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于明洁先生具备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仲明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
于明洁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王正先生、田健先生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王正先生、田
健先生具备履行副总经理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
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
意聘任王正先生、田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管建明 张平华 解万翠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