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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食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4-18  

                        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0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分别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
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使用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具体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3. 现金管理期限
    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购买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
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4. 投资产品范围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一年内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为控制风
险,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
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5.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6. 实施方法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财务负责
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
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
资产品等),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
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银行理财产
品不得用于质押。
    2. 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
 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
 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相关审批情况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
 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使用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
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
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
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期间内对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
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
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