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食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04-18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青
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
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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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否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
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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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
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
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
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青
岛青食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 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 99.91%
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 99.86%
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
险评估、安全管理、预算管理、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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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业务、成本核算、投资环节、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信
息传递、内部监督。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销
售业务、采购业务、投资环节管理、内部信息传递管理。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
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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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 重要缺陷定量标 一般缺陷定量标
标准 准 准
资产总额 错报≥1% 0.5%≤错报<1% 错报<0.5%
营业收入 错报≥1% 0.5%≤错报<1% 错报<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
污、挪用公款等舞弊行为;
2.对已签发的财务报告重报更正错误,导致利润盈亏
性质发生变化;
3.外部监管机构或审计机构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
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
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
无效。
重要缺陷 1.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
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
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表达到真实、完整
的目标。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 重要缺陷定量标 一般缺陷定量标
标准 准 准
资产总额 错报≥1% 0.5%≤错报<1% 错报<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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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错报≥1% 0.5%≤错报<1% 错报<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造成公
司重大损失;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处以重罚;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问题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1.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2.公司关键岗位人员严重流失的情况;
3.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缺陷问题未得到整改;
4.重要业务制度存在缺陷。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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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发现
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这部分缺陷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控制
目标的实现。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非财务报告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非财务报告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是 √否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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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
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2022 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
系,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
可持续发展,保障股东权益。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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