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青岛食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开采购形成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2-08-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因公开采购形成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食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青岛食品因公开采购形成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企业数字化平台等保二级网络加固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确定中标单位为“青岛华创智能数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创智能”)。
华创智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通集团”)的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华创智能为公司关联方,上述公开采购事项形成关联交易。上述公
开采购招标事项根据国家和相关主管部门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
格遵守程序办理,合计金额为 47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 5 名非关联董事
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企业数字化平台等保二级网络加固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
    3、招标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4、中标单位:青岛华创智能数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加强企业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网络安全的要求,建立、
健全公司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提升公司业务系统整体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企
业互联网的安全,并避免公司受到网络攻击而产生的法律风险,同时结合公司数
据中心实际情况,购置必需的网络安全设备进行网络安全加固,并通过二级系统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保二级)的评测。

    6、项目成交金额:47 万元。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华创智能数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5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 66 号

    法人代表人:张云翰

    成立时间:2015 年 10 月 2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BXJAT53

    经营范围:软件和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据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许
可证开展经营活动),软件产品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
用软件服务,软件咨询,招标代理、投标代理,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及地面卫星接收设备)、广播电视设备、电子产品,经济
贸易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企业管理咨询,软件的登
记代理服务,会议服务,金融信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版权转让,版权代理。(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355.00 万元,净资
产为 1,091.00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776.00 万元,净利润 192.00 万元
(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为 1,520.22 万元,净资产为 1,214.73 万元;
2022 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51.03 万元,净利润 123.71 万元(前述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华创智能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通集团联营企业,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情形,因而公司与华创智能构成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华创智能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合同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华创智能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协议中主要工作事项详见“二、关联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中的有关内容,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支付方式、支
付期限等内容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的公开招标符合其生产经营需要,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
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专家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
理,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因该等交
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未经审
                                     3
计总额为 98.57 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于因公开采购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
资料,了解了关联交易的情况,认为公司与华创智能因公开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
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是正常商业行为。因此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企业数字化平台等保二级网络加固项目》是公司严格履行公
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为华创智能。本
次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等方式形成,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关于因公开采购形成关
联交易的议案》。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
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无不利影响。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因公开招标采购形成关联交易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同意的独立意见,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因公开招标采购形成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开采
购形成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建



                                吴建龙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4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