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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食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2-12-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青岛食品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建                    联系电话:010-60838286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建龙                  联系电话:010-6083828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李建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2 年 12 月 27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
管理场所;查阅三会材料、公司章程、现行治理规则和内控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通过访谈了解公司基本制度的执行情况;通过访谈了解公司与关联企业在人员、
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了解公司治理的基
本业务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等违规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是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是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不适用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不适用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公司的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稽核部门设置
情况、检查了公司内控制度以及内部审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是
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
                                                               不适用
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是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是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是
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 是
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是
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
                                                     是
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
                                                     是
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是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
                                                     是
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2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与信息披露相关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支持性文件及公
司公告。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
                                                     是
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是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
                                                     是
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
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管理等相关制度文件;查
阅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等相关决策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与公司有关人员
进行访谈。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是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是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是
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不适用
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不适用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不适用

                                     3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决议文件、月度银行对账单等;查阅与募
集资金使用有关的公告,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
                                                     是
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是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
                                                               不适用
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
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是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复核公司在深交所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上公告的内容;了解公司所在行业情况,核查公司业绩与行业情况是否匹
配。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否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不适用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取得公司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所做出的承诺文件,核对履行承诺条款对应的相关材料,了解承诺履行情
况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4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分红相关制度、三会文件、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及内部履行的审批文件等,了解行业经营环境变化及公司经营
情况。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
                                                   是
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
                                                              不适用
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建                  吴建龙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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