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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食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04-18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

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现将公司相关

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

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

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

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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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

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 内部 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 高风 险领

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青岛青食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9.92%,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9.96%。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下设各专业委员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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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

度及规范性文件,明确了相关机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

及有关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

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公司设置的内部机构:董事会办公室、战略投资部、

党委行政办公室、市场部、销售部、技术品控部、生产管理部、安全管理部、供应管理

部、党群工作部、工程信息部、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和审计与法务风控部,并制订

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

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将权利和责任落实到各个责任部门。

    2、发展战略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负责发展战略与投资管理工作,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投资部负责做好与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

会具体工作的衔接与落实,公司制定了《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方案》,

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战略目标,以市场化、国际化、数字化为战略方向。致力于成

为饼干行业的领军者,走出山东,让“青食牌”饼干走进千家万户;加大新产品的研发

投入,丰富公司的产品系列,实现产品的多元化发展之路;在产业链上实施投资并购,

将公司发展成为大型的食品工业集团。

    3、人力资源

    公司按照企业战略发展规划与企业运营的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由招聘、培训、考核、

晋升、薪酬、调动和辞退等组成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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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挥人力资源对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作用。公司建立了员工绩效考核制度,设置了

科学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进行严格考核与评价,将内控的

执行情况融合到绩效考评和晋升考评当中,促进内控的有效实施。

    4、社会责任

    公司积极履行各项社会责任,诚信经营、照章纳税,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公司通过了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HACCP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定期组织内审、专题培训等方式,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

效地执行、各个过程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认真做好每一项对社会有益的工作,努力做

到对社会负责,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每一位员工负责。

    5、企业文化

    围绕“为人类生产健康与快乐”的企业宗旨和“敬业乐群,务实创新”的企业精神,

“成为拥有全国影响力品牌的现代化食品生产企业,以创新发展为己任,以消费者健康

生活为目标,为缔造百年青食而努力奋斗”的企业愿景。通过员工手册、会议、培训、

编辑发行期刊等多形式、多途径、多方法进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印刷《青食报》发至

员工,从而达到宣传企业文化、传递企业价值观、规范员工行为准则等目的, 深刻地将

企业文化以及企业形象深入人心。

    6、货币资金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司日常资金活动进行规范

化管理,通过建立严格的审批流程,对货币资金实施了有效地管理。通过月度资金计划

管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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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设专职出纳人员,负责办理日常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各类款项收付主要通过

银行网上结算系统进行结算,严格执行公司付款审批流程和复核程序,另配备专人加强

对交易和支付行为的审核。由会计人员每月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对账,按规定编制银行

存款余额调节表,若有未达账项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账务处理。每月

在财务人员监督下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确保现金余额无误,出具现金余额盘点表。通

过不相容岗位分离、印鉴分离管理等措施,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货币资金的安全。

    公司对大额资金的存放、审批流程有严格的管理规定,确保资金安全。暂时闲置的

资金在股东大会审批的限额内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

    7、募集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

投资项目变更、使用情况监督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募集资金使用遵循规范、

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实行专门账户管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

    8、采购业务

    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根据采购计划制定采购资金预算,拟订采购合同。

公司制定了《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采购管理制度 国内》、《供应商管理制度(暂

行)》《产品防护制度(原料仓库、物流仓库仓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完善了采

购流程,明确供应商筛选、大宗原材料招标、签订年度采购合同,下达采购订单、验收

入库、付款等环节的职责与权限。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少采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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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销售业务

    为规范销售行为,防范销售风险,公司严格按照《市场营销部管理制度》、《市场

营销部管理职责》、《经销商管理制度》、《物流管理制度》、《出口业务工作职责》、

《进口业务工作职责》、《进出口业务工作流程》等销售相关制度,对销售人员工作流

程和职责、经销商管理、物流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对销售流程各个主要环节进行有效

管理,实现了整个销售过程的高效运转和风险控制,在制度上保证了销售业务的规范,

并能有效执行。

    公司设立销售管理部,主要涉及对国内经销商及商超客户的销售、海外出口销售业

务。销售管理部主要负责客户开发、客户信用管理、价格确定、销售合同、发货、应收

账款回收等销售环节的各个方面,对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开具发票和销售回款等环节

设计了严格的控制程序,定期与客户进行对账。依据公司战略规划 2022 年建立两个省

外营销中心,依托区域影响力,与周边市场形成联动效应,积极利用新媒体强化“青食”

品牌力建设,打造立体化互联网营销矩阵,构建大数据赋能体系,让海量的数据转化为

精准营销、精准服务的有力工具,提高品牌的影响力与知名度。

    根据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暂行)》的规定,对应收账款的管理部门、具体分工、

催收责任、年度清查、计提坏账准备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应收账款能够及时收回,

账务处理及时、准确。

    10、资产管理

    根据公司制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和《无形资产管理》等

相关制度要求,对各类资产的购置、保管、使用、维护、盘点、处置等环节进行了明确

规定,保证公司各类资产管理活动有序开展,有效防范资产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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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方面,公司严格执行资产请购、验收、登记、入账、调拨、维护、盘点等

管理流程,折旧、减值符合国家会计管理规定;存货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原辅料、

备品备件、产成品入库出库、仓储保管、盘点清查、存货处置等相关程序,确保存货的

安全及信息的完整、准确;无形资产管理方面,公司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进行无形资产的

成本核算和摊销等,保证无形资产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11、预算管理

    公司根据《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工作制度,明确编

制依据、编制程序、编制方法等内容,确保预算编制依据合理、程序适当、方法科学,

避免预算指标过高或过低。公司根据制定的发展战略目标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编制下

一年度的全面预算,对全面预算方案进行逐层分解、下达于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及下属

子公司,严格控制全面预算的执行,定期进行全面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发现存在的问

题,及时反馈到公司经理层,供经营决策使用。

    12、合同管理

    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满足合同管理的工作需要,实现合同管理的制度化,公司对

《合同管理办法》中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备案流程等进行了重新修订。本次修订明

确了合同审批权限和合同分级分类审批权限,并对合同进行了全流程动态监督管理。对

于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行为,按照《员工失职失

责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规定对直接或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等。

    同时合同管理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合同内容的

合法合规性、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合同条款的严密性等方面提出审查意见,有效预防了

公司的合同风险,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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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信息系统管理

    公司制定了《信息化管理暂行规定》、《信息资产管理暂行规定》,规范了信息系

统的相关业务操作,增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以及相关信息的保密性。公司配有

专职人员负责信息系统设备的维护、程序运行检查、网络安全防护,以确保网络信息系

统运行安全有序。2022 年公司为提升信息化管理,启用新的 ERP 系统,从采购、生产、

库存、销售、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企业经营的各个重点环节逐步实现信息化控制,优

化业务流程,为管理层决策及时、准确的提供相关数据支持。

    14、产品研究与开发

    公司按照《设计开发控制制度》规定,规范研发程序,强化研发管理,严格把控产

品的设计开发。

    公司成立技术品控部,技术品控部根据市场部调研情况制定立项建议书,根据公司

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新产品开发计划,提出研究项目立项申请,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可

行性研究报告。重大研究项目经技术委员会制定后,报公司党委会前置决策并提请董事

会审议决策。针对每个研发项目的特点合理配备专业人员,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对项

目经费的使用进行严格管控,确保研发费用合理支配;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促进研

发成果转化和有效利用,提高研发效率,降低研发风险,切实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5、财务报告

    公司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会计法规和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规范了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设置了独立的会

计机构财务管理部,真实完整地记录了公司会计信息,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方法、程序、

内容均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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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内部监督

    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细则》等相关制度,明确

了内部审计和监督的权限和程序,进一步保障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监督财务报告的问题整改情况;审阅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督促工作计划的执行实施;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结

果,督察重大问题的整改落实。

    公司成立审计与法务风控部。审计与法务风控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

计工作,全面负责内部审计及内部检查工作,并配备了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的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

监督职权。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

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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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         错报≥1%         0.5%≤错报<1%           错报<0.5%

 营业收入         错报≥1%         0.5%≤错报<1%           错报<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挪用公款等

             舞弊行为;

             2.对已签发的财务报告重报更正错误,导致利润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3.外部监管机构或审计机构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

             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

             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

             编制的财务报表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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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         错报≥1%            0.5%≤错报<1%        错报<0.5%

 营业收入         错报≥1%            0.5%≤错报<1%        错报<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处以重罚;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问题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1.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2.公司关键岗位人员严重流失的情况;

             3.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缺陷问题未得到整改;

             4.重要业务制度存在缺陷。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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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对于报告期内所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其可能导致的

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财务报告目标的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对上一年度

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安排落实整改,并及时跟进和监督整改落实

情况。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2022 年,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

2023 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控管理

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股东权益。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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