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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州银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2021-12-07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
                       ( 五 )

                 大成证字[2018]第 255-16 号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 D 座 7 层(100020)
7/F, Building D, Parkview Green FangCaoDi, No.9, Dongdaqiao Road
              Chaoyang District, 100020, Beijing, China
           Tel: +86 10-58137799     Fax: +86 10-58137788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目 录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5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5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6
  四、发行人的设立及变更 ........................................................................................ 9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 9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东 .................................................................................. 10
  七、发行人股本及演变 .......................................................................................... 20
  八、发行人的业务 .................................................................................................. 20
  九、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 22
  十、发行人的主要资产 .......................................................................................... 34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42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47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48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48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50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 55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 58
  十八、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 ...................................................................... 59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 59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59
  二十一、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61
  二十二、 本次发行上市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 61
  附件一:发行人未决诉讼情况 ..............................................................................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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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大成证字[2018]第 255-16 号

致: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发行人委托,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关于聘请专项法律顾问的相
关协议,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
问。
     本所律师接受指派,依据《证券法》、《公司法》、《首发办法》、《律师
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和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
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并按照中国证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
要求,出具了“大成证字[2016]第255-1号”《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2016]第255-2号”《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大
成证字[2016]第255-5号”《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大
成证字[2017]第255-8号”《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大
成证字[2017]第255-9号”《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大
成证字[2017]第255-12号”《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本所现根据致同于2018年3月22日出具的致同审字(2018)第110ZA3075号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审计报告》(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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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致同专字(2018)第110ZA1967号《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以下简称“《内控报告》”),及发行人自《补充法律
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日
期间(以下简称“补充事项期间”)发生的重大变化情况,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五)。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对《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
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中需补充及变更的事项做出说明,为《法律意见书》、
《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之补充和不可分割的一
部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与《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
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中不一致之处均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的表述为
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未涉及的相关事项,则均沿用《法律意见书》、《律
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
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已作出的声明及表述。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中所使用的定义、名称、简称,除特别说明外,与
其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
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中的含义相同。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
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和假设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仅供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书
面同意,发行人及其他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人不得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五)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作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依法对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基于以上提示和声明,本所律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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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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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于 2017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以及 2017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关于延
长本次发行上市批准与授权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

     发行人分别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2018 年 2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相关事宜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决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对
董事会相关授权事宜的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

     经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记录、决议、签到册等材料,
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
序、召开程序、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
人作出延长本次发行上市批准与授权有效期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除尚需获
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和深交所的同意之外,发行人已经具备本次发行所必须的批准
和授权。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
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变化情况如下: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股东总数为 7,072 名,总股本为 5,126,127,451
股。其中,法人股东 183 名,持股数量为 4,988,671,485 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97.32%;自然人股东共 6,889 名,持股数量为 137,455,966 股,占发行人总股本
的 2.68%。

     上述股东中的 6,900 名股东已向发行人提供了其股权无重大权属争议的相关
证明文件,占发行人股东总数的 97.57%,其持有的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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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2%。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股东中尚有 4 名法人股东、168 名自然人
股东由于联系不到或无法提供确权资料等原因而无法确认其股东身份和股权权
属是否存在争议,合计持股总数为 3,903,592 股,仅占总股本的 0.08%。本所律
师认为,上述未确认的股份对发行人的股本结构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
的股权清晰。发行人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综上,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发行人仍然是依法存续的股
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
形,发行人仍然具备《法律意见书》之“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所述的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发行人仍然具备
《证券法》和《首发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申请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关于股票发行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的《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本
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00
元,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符合《公司法》第一
百二十六条之规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
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审计报告》和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发行人在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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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的规定;

     3、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及工商、税务、金融监管、社保
等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基于本所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员的理解和判
断,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发行人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
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五
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4、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股本总额为 5,126,127,451 元,不少于 3,000 万元,
符合《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5、根据发行人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拟向社会公众发行
的股份数不少于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份总数的 10%,符合《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一
款第(三)项的规定;

     6、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资本充足率为 12.50%,
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9.9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9.98%。发行人的资本充足率
不低于 10.50%,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 8.50%,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
7.50%,符合《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商业银行资本管
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等相关规定。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首发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
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符合《首发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致同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
控报告》以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的内部控制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
重大方面是有效的,符合《首发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根据致同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
的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首发办法》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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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的规定。

       4、根据《审计报告》和《内控报告》和发行人说明,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
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算和报告时保持应有的
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未进行随意变更,符
合《首发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5、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
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符合《首
发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6、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符合《首发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之下列条
件:

       (1)发行人 2015、2016、2017 三年连续盈利,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净利润分别为 1,748,653,346.06 元、2,125,751,615.20 元和 2,377,751,234.28
元,累计为 6,252,156,195.54 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数且累计
超过 3,000 万元;

       (2)发行人 2015、2016、2017 三年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7,686,366,991.21 元 、 27,836,151,335.01 元 和 -9,795,228,787.74 元 , 累 计 为
45,727,289,538.48 元 ; 发 行 人 2015 、 2016 、 2017 三 年 的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5,417,120,663.57 、   6,080,517,628.73 元 和 6,577,424,542.50 元 , 累 计 为
18,075,062,834.80 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
计超过 5,000 万元、营业收入累计超过 3 亿元;

       (3)发行人发行前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5,126,127,451 元,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4)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
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20%;

       (5)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7、根据《审计报告》、《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审核报告》、相关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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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依法纳税。尽管发行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但不存在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存在严重依赖的情形,符合《首发办法》
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8、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
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符合《首发办法》第
二十八条的规定。

     9、根据《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
行人申报文件不存在《首发办法》第二十九条所列的情形,符合《首发办法》第
二十九条的规定。

     10、根据《审计报告》和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首
发办法》第三十条所列的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符合《首发办法》第三十条
的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发行人仍然
具备《证券法》、《首发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及变更

     本所律师已在《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设立
及变更等历史沿革情况。

     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的设立、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范围等信息未发
生变化,个别股东持股变动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之“六、发行人的
发起人和股东”。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
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
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对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在其他方面亦不存在影
响其独立性的严重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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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东

      (一)发起人情况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发起人的相关情况,补充
事项期间,发行人发起人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股东情况

      1、股东概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股东名册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股东总数为 7,072 名,总股本为 5,126,127,451 股。其中,法人股东 183
名,持股数量为 4,988,671,485 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97.32%;自然人股东共 6,889
名,持股数量为 137,455,966 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2.68%。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股本构成如下表所示:

 股东类别       股东户数(户)        占总户数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股份总数比例
     国有股             19                  0.27%         1,470,610,669          28.69%
社会法人股              164                 2.32%         3,518,060,816          68.63%

 自然人股              6,889                97.41%         137,455,966              2.68%

     合计              7,072                100%          5,126,127,451         100.00%


      2、股东股权变动

      自 2017 年 6 月 30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累计发生 44 笔共计
808,228 股股份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价款
序                                            变动股份   变动原    价格      定价依
       转让人    受让人        变动时间                                                     支付
号                                            数(股)     因      元/股       据
                                                                                            情况

 1     钱吉盛        钱炜      2017.07.05      16,388     继承      --         --            --

                                                                             参考每
                                                         协议转              股净资         已支
 2     张宁      李仙芝        2017.08.28      11,849                1
                                                           让                产协商          付
                                                                              确定
 3     郭丽萍    乔凤灵        2017.09.07       8,686    协议转      1       参考每         已支

                                              5-1-10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让            股净资      付
                                                                 产协商
                                                                  确定
 4    漆瑞玺         漆平   2017.09.07    15,307   继承   --       --        --
 5    俞德鸿         路逵   2017.09.27    19,052   继承   --       --        --
 6    俞惠莉         路逵   2017.09.27    19,612   继承   --       --        --
 7    范德玲     王全英     2017.09.27    38,104   继承   --       --        --
 8    朱晓龙         姚玮   2017.09.27     4,481   继承   --       --        --
 9    马文革     刘芳玲     2017.09.29    14,009   继承   --       --        --
10    支克坚     魏家珍     2017.09.29    20,173   继承   --       --        --
11    赵成明         赵亮   2017.10.10    29,080   继承   --       --        --
12    李逸琴         王沛   2017.10.13    51,131   继承   --       --        --
13    杨建英         梁钰   2017.10.16    77,051   继承   --       --        --
14    曾述杰     曾明浩     2017.10.17    13,867   继承   --       --        --
15    蒋清顺     石俊霞     2017.10.17     2,241   继承   --       --        --
16    李英       陈大明     2017.10.20     7,004   继承   --       --        --
17    夏淑萍     夏永祥     2017.10.20     4,464   继承   --       --        --
18    郭留民         郭澎   2017.10.24    27,735   继承   --       --        --
19    鞠希华         鞠健   2017.11.02     2,521   继承   --       --        --
20    邹永忠         邹鸣   2017.11.06    27,317   继承   --       --        --
21    张升吉     张晓亮     2017.11.08     9,524   继承   --       --        --
22    范武华     吴兴东     2017.11.09     1,400   继承   --       --        --
23    牟本仁     牟源英     2017.11.09     5,461   继承   --       --        --
24    毛志刚     周映花     2017.11.09    18,770   继承   --       --        --
25    冯宪武     刘玉珍     2017.11.13    15,269   继承   --       --        --
26    苏其昌         苏伟   2017.11.15    28,436   继承   --       --        --
27    苏永昶     苏玉玲     2017.11.15    44,828   继承   --       --        --
28    纪敦运     纪少华     2017.11.15     9,524   继承   --       --        --
29    丁秀兰     谢正校     2017.11.20    10,926   继承   --       --        --
30    杨惠云         张明   2017.11.21     9,076   继承   --       --        --
31    杨惠云         张茹   2017.11.21     9,077   继承   --       --        --
32    张连虎         张明   2017.11.21    10,366   继承   --       --        --
33    张连虎         张茹   2017.11.21    10,366   继承   --       --        --
34    冯茂霖     冯燕平     2017.11.24    53,407   继承   --       --        --
35    冯茂霖     冯胜东     2017.11.24    20,000   继承   --       --        --
36    野登云         管蔚   2017.11.24    16,388   继承   --       --        --
37    史洪       史家祥     2017.11.27    18,770   继承   --       --        --
38    路国英     路兰培     2017.11.28    11,849   继承   --       --        --
39    龙得成     周承华     2017.12.04    11,849   继承   --       --        --
40    窦春祥     李玉兰     2017.12.12     7,004   继承   --       --        --
41    李惠林     钱志华     2017.12.12    43,847   继承   --       --        --

                                         5-1-11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42     王娟茹      司朝弘     2017.12.13       1,400      继承       --          --        --
43     王成顺        薛鸿     2017.12.21      11,849      继承       --          --        --
44     杨允中        杨玲     2017.12.25      18,770      继承       --          --        --
                     合计                     808,228      --        --          --        --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变动合法合规,上述股
份转让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前十大股东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
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住所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
 1          兰州市财政局                                         498,058,901           9.72%
                                             256 号
         兰州国资投资(控股)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
 2                                                               403,381,000           7.87%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西路 111 号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
 3       华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南路 788 号自编 14 栋之      297,451,000           5.80%
                                             124 房
         兰州天庆房地产开发有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
 4                                                               277,600,000           5.42%
                  限公司                 庆大道 588 号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农
         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
 5                                  民巷 8 号之 1 号盛达金融     275,000,000           5.36%
                   公司
                                              大厦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深圳正威(集团)有限
 6                                  7888 号东海国际中心一        245,805,000           4.80%
                 公司
                                       期 A 栋 29 层 01B
         甘肃天源温泉大酒店集       兰州市七里河区安西路
 7                                                               176,000,000           3.43%
           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 号
                                    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京
 8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55,000,000           3.02%
                                        福路瀛海段 1 号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
 9                                                               143,000,000           2.79%
                团有限公司                 宁路 308 号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
 10                                                              105,600,000           2.06%
                限责任公司              滨河东路 69 号
                             合计                                2,576,895,901        50.27%


       (1)兰州市财政局


                                             5-1-12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兰州市财政局是兰州市政府主管全市财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机关法人,是
发行人发起人股东之一。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兰州市财政局持有发行人 498,058,901 股,占
发行人总股本的 9.72%,为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

     (2)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系成立于 2005 年 10 月 13 日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国有股权和资产
的经营管理、产业投资、拆迁拆除、工程建设、项目代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
理、破产关门企业人员托管及市政府和市政府国资委授权的其他经营事项。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发行人 403,381,000 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7.87%。

     (3)华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华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成立于 2008 年 4 月 10 日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22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
的创业投资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投资咨询服
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养老产业投资、开发;投资、开发、建设、
经营管理物流设施;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
得经营);房地产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
投资管理服务;贸易咨询服务;贸易代理。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华邦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297,451,000 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5.80%。

     (4)兰州天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兰州天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成立于 2000 年 9 月 12 日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00 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
赁,二手房居间代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矿产品、五金交电批发零售,供热
服务,建筑施工,会议服务,园林绿化(依法须经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兰州天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5-1-13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司持有发行人 277,600,000 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5.42%。

     (5)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成立于 1998 年 1 月 23 日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矿产品加工及批发零售(不含特
定品种);黄金、白银的零售;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批发零售(不含危险品),
橡胶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普通机械、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不
含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
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
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租赁业务;信
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发行人
275,000,000 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5.36%。

     (6)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系成立于 2011 年 9 月 2 日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800 万元,经营范围为: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新材料的技
术开发与销售及其它国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房地产投资、矿业投资、项目投
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不动产租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深圳正威(集团)
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发行人 245,805,000 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4.80%。

     (7)甘肃天源温泉大酒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天源温泉大酒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成立于 2005 年 12 月 14 日的有
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500 万元,经营范围为:餐饮、住宿、浴池、
游泳池、美容美发服务、演艺、健身、茶艺、KTV、棋牌、酒吧及瓶装酒、饮料、
烟、百货的零售。甘肃天源温泉大酒店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目前持有发行人
176,000,000 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 3.43%。


                                  5-1-14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8)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系成立于 1995 年 6 月 22 日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72,262.5223 万元,经营范围为:销售矿产品、化工产品;矿山工
程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持有发行人 155,000,000 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 3.02%。

     (9)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成立于 2007 年 11 月 23 日的有限责
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97,056.55 万元,经营范围为:国有资本(股权)
管理和融资业务,产业整合和投资业务,基金投资和创投业务,上市股权管理和
运营业务,有色金属材料的批发和零售,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等(凡涉及行政
许可或资质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资质证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项
目除外)。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发行人 143,000,000 股,
占发行人股份总数 2.79%。

     (10)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成立于 1990 年 7 月 16 日的有限责任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服务全省能源产业发展和
铁路基础设施建设,全省煤、电等基础性能源项目、新能源产业项目及酒店、会
展、剧院、地产等服务业项目的投融资、控参股、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承担全
省铁路项目的投融资;资本投资。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持有发
行人 105,600,000 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 2.06%。

     4、内部职工持股的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内部职工股东共计 1,460 名,持股总数为
57,484,108 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12%,不超过股份总数的 20%;单个内部职
工股东持股数额不超过总股本的 5‰;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发行人内部职工持
股不超过总股本的 10%,单个内部职工股东持股数额不超过总股本的 1‰,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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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 50 万股。

       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 5 万股的职工共有 268 名,除 8 名尚未联系到的内部职
工股东外,其他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 5 万股的职工股东已签署书面承诺函,承诺
在发行人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期限(持股锁定期)
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 15%,5 年内不超过持股总
数的 50%。

       综上,发行人的内部职工持股情况符合《入股问题批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及中国保监会发布的《97 号
文》的规定。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1)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   名            职 务         持股情况(股)       持股比例

  1             房向阳            董事长             92,810           0.0018%

  2             张俊良          董事、行长          114,529           0.0022%
  3             苏如春              董事           未直接持股             --
  4             王文银              董事           未直接持股             --

  5             赵满堂              董事           未直接持股             --

  6             李黑记              董事           未直接持股             --

  7              韩庆               董事           未直接持股             --

  8             刘麟瑜              董事            231,679           0.0045%

  9             李启明              董事             67,275           0.0013%

  10            袁志军              董事             52,027           0.0010%

  11             夏添             独立董事           未持股               --

  12            王世豪            独立董事           未持股               --

  13            欧阳辉            独立董事           未持股               --

  14            崔治文            独立董事           未持股               --

  15            赵晓菊            独立董事           未持股               --

  16            李玉峰        监事长、职工监事       24,170           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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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姓   名            职 务      持股情况(股)      持股比例

  17             李军             职工监事        65,909          0.0013%

  18            赵汝君            股东监事        未持股              --

  19            吕洪波            外部监事        未持股              --

  20            李红岩            外部监事        未持股              --

  21            李红兵           董事会秘书       39,020          0.0008%

  22             杨阳              副行长         93,268          0.0018%

  23            王瑞虹             副行长         65,034          0.0013%

  24            黄小红             总稽核         65,034          0.0013%

  25            李小林             副行长         未持股              --

                          合计                    910,755         0.0178%


       根据《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2002]第 15 号)的规定,商业银行不得聘任持有该商业银行 1%以上股份的股东
担任其独立董事职务。经本所核查,发行人 5 名独立董事均未持有发行人股份,
不违反前述规定。

       上述 11 名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书面承诺,
在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3 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每年转
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 15%,5 年内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50%;在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发行价。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按照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6、股权质押、冻结或查封情况

       (1)股权质押

       根据甘肃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东质押冻结明细、质押
合同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股东股权质押共计 20 笔,涉及股份数 78,216.07
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5.62%,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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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发行人 出质设立登 工商是否
序号             出质人名称             出质股数(万股)
                                                             股本比例       记日         登记
  1        八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300.00         0.84%     2013.05.27       否
  2        八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00.00           0.16%     2014.04.23       否
  3        八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00.00           0.14%     2015.05.18       否
  4        八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700.00         0.72%     2016.08.18       是
  5     甘肃圆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7,000.00         1.37%     2015.12.08       是
  6        华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6,000.00         3.12%     2016.01.11       是
  7        华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731.00         2.09%     2016.01.11       是
  8        华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10.00           0.14%     2016.11.10       是
  9        白银霞钰商贸有限公司               2,000.00         0.39%     2016.02.15       是
 10        白银霞钰商贸有限公司               3,000.00         0.59%     2016.09.30       是
       甘肃省瑞鑫源进出口贸易股份
 11                                           5,500.00         1.07%     2016.11.11       是
                  有限公司
 12        陕西润海物流有限公司               2,200.00         0.43%     2017.01.20       是
       肃北县德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
 13                                           2,642.64         0.52%     2017.06.28       是
                     公司
       陇南市兴马水电开发有限责任
 14                                           968.00           0.19%     2017.06.14       是
                     公司
 15     北京天星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1,760.00         0.34%     2017.06.28       是
       甘肃华坤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
 16                                           1,100.00         0.21%     2017.06.30       是
                      司
 17     嘉峪关市广信商贸有限公司              3,200.00         0.62%      2017.8.22       是
        甘肃景园房地产开发(集团)有
 18                                         6,319.4258         1.23%     2017.09.20       是
                 限责任公司
        甘肃景园房地产开发(集团)有
 19                                           3000.00          0.59%     2017.09.21       是
                 限责任公司
 20     甘肃创新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2,585.00         0.50%     2017.09.20       是
                  合计                      78,216.0658       15.26%          --           --
      注:上表第 1 条至第 3 条质押信息甘肃省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登记备案,第 4 条至第 22
条质押信息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登记。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股东的《确认登记表》,上述被质押股份的股东均
为已确权股东,其对持有发行人股份数及持股比例无异议;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五)出具之日,未因上述股权权属而发生任何重大诉讼、仲裁等纠纷,该等
股权权属清晰,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关于股权清
晰的规定;发行人被质押的股份较为分散,仅有 1 户股东被质押股份超过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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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总额的 5%,不会因个别股东质押的股份被处置而导致发行人股权发生重大
变化。发行人股权的质押情况不存在导致发行人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风险。

      (2)股权冻结或查封

      根据甘肃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发行人机构股东冻结明细及发
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股权冻结
或查封共计 10 笔,涉及股份数 25,911.3456 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5.056%,
具体情况如下:

                                          占发行人股 冻结/查封
序号       股东名称       冻结股数(万股)                              冻结法院
                                            本比例   登记日期
       甘肃海侨石化有限                                            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
  1                            40.00         0.008%   2014.08.13
              公司                                                      人民法院
       八达控股集团有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
  2                          4,300.00        0.839%   2016.02.24
              公司                                                     级人民法院
       八达控股集团有限
  3                           800.00         0.156%   2016.04.21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司
       八达控股集团有限
  4                           700.00         0.137%   2016.04.21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司
       八达控股集团有限
  5                          3,700.00        0.722%   2016.04.21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司
       甘肃园丰电力工程
  6                          3,168.00        0.618%   2017.07.19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有限公司
       青海青业石化有限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
  7                          387.3456        0.076%   2017.12.12
              公司                                                       民法院
       兰州展泰农业科技
  8                           231.00         0.045%   2017.12.20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有限公司
       兰州海鸿房地产有
  9                          10,000.00       1.951%   2017.09.07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限公司
       肃创新商贸集团有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
 10                          2,585.00        0.504%   2017.11.22
             限公司                                                        院
          合计              25,911.3456      5.056%       --                --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的持股比例分散,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自然人股东合
计持股比例仅 2.68%。前十大自然人股东的合计持股比例为 0.0946%,并且均未
被司法冻结。发行人自然人股东所持股权 12.1 万股存在收到司法冻结通知的情
形,但其持股比例 0.00236%;发行人上述被冻结的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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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小,不会因为个别股东已冻结股份权属变更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
更,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障碍。

     七、发行人股本及演变

     (一)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的工商登记(备案)档
案,2017 年 6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行人的历史沿革情况未发
生重大变化。

     (二)2017 年 6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行人的股本未发生
变化,股权结构变化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之“六、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
东”。

     (三)2017 年 6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行人的股东持股变
化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之“六、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东”。

     (四)根据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发行人股东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的股权质押冻结情况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之“六、发行人的发起人
和股东”。

     (五)根据发行人股东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2017 年 6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行人的国有股东及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1、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分支机构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其
他业务批准或者备案文件以及发行人总行相关业务授权文件,补充事项期间,发
行人及其分支机构的相关证照变更情况如下:

     (1)金融许可证
                                   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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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
下属分支机构新取得《金融许可证》如下表所示:

 序号                   机构名称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

   1          兰州银行陇西县文峰镇社区支行         B0268S362110005

   2         兰州银行敦煌七里镇昆仑社区支行        B0268S362090006

   3          兰州银行临夏庆胜东路社区支行         B0268S362290003

   4            兰州银行张掖火车站社区支行         B0268S362070004

   5            兰州银行张掖民主路社区支行         B0268S362070005

   6            兰州银行张掖县府街社区支行         B0268S362070006


       (2)营业执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五)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 150 家分支机构均已取得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
发的《营业执照》。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下属分支机构新取得《营业执照》如
下表所示:

 序号                    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兰州银行陇西县文峰镇社区支行      91621122MA72MQYF12

   2         兰州银行敦煌七里镇昆仑社区支行      91620982MA71ULPF39

   3           兰州银行临夏庆胜东路社区支行      91622900MA74A0TY04

   4            兰州银行张掖火车站社区支行        91620702MA72KFR62J

   5            兰州银行张掖民主路社区支行       91620702MA72LL5W73

   6            兰州银行张掖县府街社区支行        91620702MA72JBDE22


       (二)境外业务

       经核查,并基于发行人书面承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
发行人不存在中国大陆以外的经营活动。

       (三)新增业务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不存在新
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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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主营业务

     根据致同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的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手续
费及佣金收入,近三年主要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6,577,424,542.50       6,080,517,628.73   5,417,120,663.57
    利息净收入        6,221,106,897.11      5,736,696,217.02   5,189,613,879.5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08,186,925.87         181,840,700.53    184,941,647.74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99.27%                   97.34%          99.21%

     发行人的收入和利润主要来自于上述业务收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五)发行人业务的持续经营

     根据发行人最新的《营业执照》、《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发
行人 2017 年度营业收入 6,577,424,542.50 元、净利润 2,377,751,234.28 元、年化
基本每股收益 0.4605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资本充足率 12.50%、
一级资本充足率 9.9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98%、贷款拨备率 3.68%、拨备
覆盖率 174.95%,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指标良好,不存在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的情况,
发行人依法存续,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主营业务突出,最近三年未发生变更,未在中国大陆以外国家
或地区从事经营活动,亦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发行人的关联方包括:持有发行人5%及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发行人子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
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关键管理人员关联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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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持有发行人5%及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持有发行人5%及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兰州市财政
局、兰州国投、华邦控股、天庆房地产、盛达集团。

        2、发行人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子公司为甘肃兰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联营企业为陇南市武都金桥村镇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临洮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靖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庆城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水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西
固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无合营企业。

        3、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及相关规定,关键管理人员包括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父母、配偶、兄
弟姐妹、子女以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发行人的关键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房向阳、张俊良、赵满堂、苏如春、韩庆、王文银、李
黑记、刘麟瑜、袁志军、李启明、夏添、王世豪、欧阳         发行人董事
                     辉、崔治文、赵晓菊
         李玉峰、李军、赵汝君、吕洪波、李红岩            发行人监事

  张俊良、杨阳、王瑞虹、黄小红、李小林、李红兵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4、关键管理人员关联单位

        发行人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控制、共同控制或在发行人
以外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界定为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控
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单位。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关键管
理人员关联单位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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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1      新余明城矿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董事长

  2      北京盛世南宫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董事长

  3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董事

  4      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5      北京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董事长

  6      青海聚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7      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董事长

  8      北京盛达振兴实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董事长

  9      兰州金城旅游宾馆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董事长

  10     安徽盛达华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11     甘南舟曲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董事

  12     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13     安徽盛达矿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14     内蒙古五洲矿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董事长

  15     赤峰海宏矿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董事长

  16     甘南顺达矿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总经理

  17     甘肃华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关键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18     西部中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任该公司董事长

  19     幸福家园扬州品茗山庄置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任该公司董事长

  20     幸福家园扬州置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任该公司董事长

  21     幸福家园湛江置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任该公司董事长

  22     扬州白羊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任该公司董事长

  23     玥珑湖生态城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任该公司董事长

  24     幸福家园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任该公司董事长

  25     西部粤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任该公司董事长

  26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任该公司董事长

  27     兰州幸福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控制的企业

  28     甘肃天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29     兰州西固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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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30     兰州金河久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31     甘肃华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32     甘肃晋商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董事长

  33     珠海市晋和天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34     甘肃天庆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35     甘肃天庆商贸娱乐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总经理

  36     珠海市粤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37     珠海市粤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38     晋商联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副董事长

  39     甘肃远志置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总经理

  40     深圳市前海陇商科技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董事长

                                                     发行人董事韩庆关键近亲属施加重大影响的企
  41     兰州市城关区晋泽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业

                                                     发行人董事韩庆关键近亲属施加重大影响的企
  42     天水浩天置业有限公司
                                                     业

                                                     发行人董事韩庆关键近亲属施加重大影响的企
  43     甘肃天庆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业

                                                     发行人董事韩庆关键近亲属施加重大影响的企
  44     甘肃天庆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业

                                                     发行人董事韩庆关键近亲属施加重大影响的企
  45     甘肃天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业

                                                     发行人董事韩庆关键近亲属施加重大影响的企
  46     天水天庆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业

                                                     发行人董事韩庆关键近亲属施加重大影响的企
  47     天庆国际咨询服务(珠海)有限公司
                                                     业

                                                     发行人董事韩庆关键近亲属施加重大影响的企
  48     甘肃天庆商贸娱乐有限公司定西国际大酒店
                                                     业

                                                     发行人董事韩庆关键近亲属施加重大影响的企
  49     甘肃天庆商贸娱乐有限公司天庆文化体育中心
                                                     业

  50     西安东隆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黑记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51     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黑记任该公司董事长

  52     东岭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黑记任该公司董事长


                                            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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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53     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黑记任该公司董事长

  54     宝鸡八方山铅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黑记任该公司董事长

  55     东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黑记任该公司董事长

  56     兰州东岭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黑记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57     深圳正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58     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59     全威(铜陵)铜业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60     深圳市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61     安徽全威铜业控股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62     正威半导体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63     魏紫姚黄红木艺术品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64     宏威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65     大余龙威钨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66     华威聚酰亚胺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67     全威(上海)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68     天津国威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69     正威(甘肃)铜业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70     永威(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71     成都正威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72     四川广威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73     天津恒威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74     深圳正威商品控股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75     深圳正威供应链控股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76     深圳广恒威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77     贵州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78     河南坤威实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79     河南省昌威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80     河南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81     重庆振威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5-1-26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82     重庆崇威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83     重庆宽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84     重庆艺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85     重庆正帝实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86     重庆正恒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87     深圳正威矿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88     深圳晟融君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89     深圳正威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90     珠海盛润贸易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91     珠海海威实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92     江西宜威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93     赤峰虎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94     深圳正威实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95     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96     高威(辽宁)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97     淮北矿业庆阳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

  98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99     正威控股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00     安庆市汉玉石材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01     中铜矿业资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02     厦门东方玉石材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03     安徽宿松汉玉矿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04     上海汉玉石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05     上海汉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06     北京运威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107     深圳汉威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08     河南卓威铜业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09     河南捷威铜业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10     河南腾威铜业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5-1-27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111     洛阳宇威有色金属科技研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12     洛阳裕达置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13     洛阳丰驰置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14     河南省金昌威电子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15     河南省金智优电子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16     河南省金智腾电子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17     河南省金智莱电子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18     河南省金昌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19     河南省鑫威电子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20     湖南正和通矿产资源供应链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121     湖南国际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122     河南裕乾产业园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23     华威控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24     深圳正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25     深圳正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26     甘肃拓威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127     甘肃鑫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28     湖南正和通黄金精炼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129     湖南针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130     湖南正和通银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131     安徽汉玉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32     河南翰乾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33     河南浩臻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34     河南金智美电子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35     河南金智丰电子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36     甘肃凯威精密铜线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37     甘肃瑞威精密控制线缆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38     甘肃冠威精密电源线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39     深圳荣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5-1-28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140      荣威(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41      正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42      正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43      华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控制的企业

 144      郴州数字文化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145      深圳市汇智天下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146      深圳市国富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147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发行人董事、行长张俊良关键近亲属施加重大
 148      北京新安利兴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影响的企业

 149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夏添任该公司董事

 150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王世豪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151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王世豪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152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欧阳辉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153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欧阳辉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15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欧阳辉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155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欧阳辉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156      Peak Reinsurance Limited                    发行人独立董事欧阳辉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157      福建福旅联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外部监事吕洪波任该公司总经理

 158      四川圣迪乐村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外部监事吕洪波任该公司董事

    注:1、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刘建民不再担任本行董事,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中
西矿业有限公司不再为本行关联方;薛建忠不再担任本行监事,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甘肃新
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不再为本行关联方。
    2、王世豪先生已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辞呈,申请辞去独立董事的职务,
待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任其继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二)关联交易

        1、根据《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
师适当核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方贷款及垫款余额及利息收入

                                                                                       单位:千元

                                             5-1-29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关联方
                                                    利息收                          利息收
                                         余额                         余额                            余额             利息收入
                                                        入                             入

               兰州国资投资(控
               股)建设集团有限          600,000       33,215         600,000          5,551                      -              -
               公司

持有 5%以      华邦控股集团有
                                         643,500       51,787         350,000         32,660          350,000             35,385
上股份的       限公司

  股东         甘肃天庆房地产
                                         890,000       68,181         810,000         52,287          420,000                399
               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盛达集团股
                                         600,000       40,299         600,000         29,051          200,000             20,246
               份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法人               2,433,900        192,880        2,403,470        158,291         1,689,521           148,554

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成员               3,510             47           1,650         100             1,870                138

               合计                 5,170,910        386,409        4,765,120        277,941         2,661,391           204,723


     (2)关联方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及利息收入

                                                                                                                      单位:千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余额         利息收入             余额         利息收入              余额             利息收入

其他关联法人                    150,000            7,497                   -                -                 -                  -


     (3)关联方存款余额及利息支出

                                                                                                                      单位:千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存款余额      利息支出         存款余额     利息支出 存款余额 利息支出

            合 水 县金 城村镇 银 行 股
                                             120,533          4,755        125,760          10,180     116,194             5,194
            份有限公司

            临 洮 县金 城村镇 银 行 股
联营企业                                     479,715         20,069        409,964          23,047     287,390            20,396
            份有限公司

            陇 南 市武 都金桥 村 镇 银
                                             251,539          7,792        292,456           9,457      35,443             6,347
            行股份有限公司

                                                     5-1-30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庆 城 县金 城村镇 银 行 股
                                         135,020      6,089      106,481      9,052     68,770      4,576
           份有限公司

           永 靖 县金 城村镇 银 行 股
                                         127,989      9,543       64,334      4,737   152,854       5,784
           份有限公司

           甘 肃 西固 金城村 镇 银 行
                                         136,296      5,688       54,691      3,371     34,016      2,620
           股份有限公司

           兰 州 三维 市民卡 股 份 有
                                          23,139          81      32,476       160            -          -
           限公司

           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社
                                        5,485,018   137,386     4,856,480   100,419 3,383,262      62,617
           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兰州市财政局国库处            251,594      3,516     2,756,963     8,481   650,652       3,482

           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
                                        1,817,743    37,387     2,410,447    20,584   584,878       1,971
持有 5%以 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股份的
  股东     华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           2        1,116       10           11          4

           兰 州 天庆 房地产 开 发 有
                                          63,209      2,102      159,879      2,361         249     1,778
           限公司

           甘 肃 盛达 集团股 份 有 限
                                          21,280         159        3,678      103    100,578         10
           公司

           其他关联法人                  591,782      3,369      825,214      2,447   292,678        193

  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成员            43,157         983      49,974       928      37,352      1,582

               合计                     9,548,035   238,917    12,149,912   195,338 5,744,327     116,554

    注: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兰州三维市民卡股份有限公司已不再为发行人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十章有关条款披露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


     (4)关联方其他业务收入

                                                                                            单位:千元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合水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5             100

联营企业     庆城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150

             永靖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240

                          合计                                        -               95             490


     (5)关联方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5-1-31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单位:千万

                         关联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合水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14

            永靖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71                  1,488
联营企业
            甘肃西固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0                       -

            兰州三维市民卡股份有限公司                                  1                    1                       -

            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                    3                       4
持有 5%
            华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003                     2                       2
以上股份
            兰州天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0                    1                       1
 的股东
            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                     2                      50

                       其他关联法人                                5,273                3,694                      596

           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成员                                 1                    1                       1

                           合计                                    8,303                5,844                  2,155


     (6)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千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5,371                  12,437                      7,841


     (7)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千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关联方                      交易类型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持有 5%以上股     甘肃盛达集团股
                                           承兑                     40,000                        -         100,000
份的股东          份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法人                 承兑、保函               1,302,582         1,548,299                142,579

                合计                        -                    1,342,582         1,548,299                242,579


     2、根据《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报告期内各
类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如下:

                                                                                                       单位:千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5-1-32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关联方贷款及垫款余额               5,170,910                     4,765,120            2,661,391

关联方贷款及垫款占全
                                         3.65%                      3.81%                 2.47%
部贷款及垫款的比例

关联方应收融资租赁款
                                     150,000                             -                     -
余额

关联方应收融资租赁款
占全部应收融资租赁款                     3.17%                           -                     -
的比例

关联方存款余额                     9,548,035                12,149,912                5,744,327

关联方存款占全部存款
                                         4.14%                      5.71%                 3.22%
的比例

关联方利息收入                       386,409                      277,941                204,723

关联方利息收入占全部
                                         2.89%                      2.22%                 1.81%
利息收入的比例

关联方利息支出                       238,917                      195,338                116,554

关联方利息收入占全部
                                         3.34%                      2.88%                 1.90%
利息支出的比例

关联方其他业务收入                            -                     95.00                 490.00

关联方其他业务收入占
全部其他业务收入的比                          -                     0.10%                 9.33%
例

关联方手续费及佣金收
                                          8,303                     5,844                  2,155
入

关联方手续费及佣金收
入占全部手续费及佣金                     2.15%                      2.33%                 1.01%
收入的比例


         3、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
意见书(二)》披露的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下列重大关联交易现已履行完毕,且不
存在纠纷或其他潜在法律风险: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方         合同金额            借款期限                   合同编号
            华邦控股集团有限                       2014.09.05-          兰银借字 2014 年第
     1                          10,000
                  公司                             2017.09.05           101722014000250 号

                                          5-1-33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甘肃建新实业集团                             2013.11.08-       兰银委贷字 2013 年第
     2                                 10,000
                 有限公司                                 2017.11.08        101872013000004 号

         4、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新增的正在履行的重大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借款利率/月
            关联方          合同金额                           借款期限            合同编号
号                                         (‰)
         甘肃天庆商贸娱                                       2017.11.06-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1                            24,000             5.15
          乐有限公司                                          2020.11.06      101722017000432 号

         (三)关联交易与公允决策程序

         发行人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方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
常信贷业务产生,授信条件方面未给予关联方特别优惠;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一般
市场公平原则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
审议部分关联交易虽未履行关联董事回避程序,但参与表决的董事所作表决均为
其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相关关联董事未回避对最终表决结果不产生实质性影
响,不影响审议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四)同业竞争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由于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形。

         十、发行人的主要资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
发行人主要财产变化情况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根据《合水县旧城与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
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协议书》,发行人拥有的编号为合国用(2012)第

                                                 5-1-34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A008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已被合水县国土资源局征收。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征收
部门将支付国有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等价款。

序                                                          使用权面积        土地使用       土地使用
      土地使用权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座落
号                                                          (平方米)         权类型        终止日期


      兰州银行股份      合国用(2012)第
 1                                            西华北街         444.40              出让       2046.09
        有限公司            A008 号


     (二)自有房屋

     1、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新取得 6 处房屋的不动产权证
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    房屋所有权                                                    房屋建筑面积          设计    是否
                        房产证号              坐落位置
号        人                                                            (平方米)        用途    抵押

                     甘(2018)玉门市   玉门市新市区铁人路 3 号
      兰州银行股                                                                          商业
1                      不动产权第       玉合嘉苑综合楼 2 段 7 幢           53.14                   否
      份有限公司                                                                          服务
                        0000303 号         101 铺(22 地号)
                     甘(2018)玉门市   玉门市新市区铁人路 3 号
      兰州银行股                                                                          商业
2                      不动产权第       玉合嘉苑综合楼 2 段 7 幢          833.14                   否
      份有限公司                                                                          服务
                        0000304 号         102 铺(22 地号)
                     甘(2017)肃州区   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 99 号
      兰州银行股
3                      不动产权第       春光市场 A 区 12 号楼 1-9          64.80          商铺     否
      份有限公司
                        0005811 号                 铺
      兰州银行股     甘(2018)兰州市   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
4     份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第       民主西路 172 号第一层 001         588.02          营业     否
       酒泉分行         0000956 号                 室
                     甘(2017)兰州市   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
      兰州银行股
5                      不动产权第       民主西路 170 号第一层 002         561.98          营业     否
      份有限公司
                        0054832 号                 室
                     甘(2018)金塔县
      兰州银行股                        金塔县锦绣家园小区西大
6                      不动产权第                                        1,379.40         办公     否
      份有限公司                                门综合楼
                        0000028 号


     2、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新取得 3 处房屋的房屋产权证
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                                                                      房屋建筑面积      设计    是否
     房屋所有权人        房产证号              坐落位置
号                                                                      (平方米)        用途    抵押



                                             5-1-35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                                                                        房屋建筑面积      设计       是否
        房屋所有权人        房产证号              坐落位置
号                                                                         (平方米)       用途       抵押

        兰州银行股份   陇房权证东江镇字     临夏市红园路 1 号东太综
1                                                                           1,845.00        商铺        否
          有限公司      第 20170677 号          合楼 1-3 层商铺
        兰州银行股份   陇房权证东江镇字     崆峒区崆峒中路 132 号嘉                         商业
2                                                                            92.66                      否
          有限公司      第 20170678 号        宸大厦 1 幢 1 层 7 号                         用房
        兰州银行股份   陇房权证东江镇字     崆峒区崆峒中路 132 号嘉                         商业
3                                                                            354.39                     否
          有限公司      第 20170679 号        宸大厦 1 幢 1 层 4 号                         用房

        3、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已与第三方签订了 4 套房屋的

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合计建筑面积为 1,907.01 平方米的房屋,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所属分支行                   房屋地址                  面积(平方米)         是否抵押
                                  兰州市城关区 373 号酒钢
    1      兰州银行民升支行                                               558.80                  否
                                       结算中心 1 幢 1 层
                                  兰州市城关区 373 号酒钢
    2      兰州银行民升支行                                               633.73                  否
                                       结算中心 1 幢 2 层
                                  兰州市城关区 373 号酒钢
    3      兰州银行民升支行                                               387.19                  否
                                       结算中心 1 幢 17 层
                                  兰州市城关区 373 号酒钢
    4      兰州银行民升支行                                               327.29                  否
                                       结算中心 1 幢 18 层

        该等房屋发行人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但是发行人已经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的
约定支付了应付的款项,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不违反中国有关房地产转让的规
定,房屋产权证正在办理中,发行人取得该等房屋的所有权及其占用土地的土地
使用权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4、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已处置房屋 3 处,具体情况如
下:

序                                                                       建筑面积(平      设计        是否
          所有权人            房产证号               坐落位置
号                                                                          方米)         用途        抵押
        兰州银行股      合房权证西华池字
1                                                    西华北街               310.44         商用         否
        份有限公司        第 00005854 号
        兰州银行股      庆房权证庆城县字         庆城县南大街 34                           办公
2                                                                           626.23                      否
        份有限公司        第 201404513 号              号1幢                               用房
        兰州银行股      永单房权证转移字         永靖县刘家峡镇
3                                                                           660.64         办公         否
        份有限公司          第 0000215 号          川西路 72 号

        其中,表格中 1 号房屋因旧城与棚户区改造已被合水县国土资源局征收,根

                                                5-1-36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据《合水县旧城与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协议书》,
房屋征收部门将支付房屋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奖励金等相应费用。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房地产转让协议》及相关凭证,表格中 2 号及 3 号房屋
已出售,受让方已经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支付了应付的款项,房屋买卖合同
的内容不违反中国有关房地产转让的规定。

     (二)租赁物业

     1、租赁合同已到期

     (1)经本所律师核查,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行
人已续签 23 份《租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序                                                       租赁面积(平      租赁合同
        所属分支行              租赁房产地址
号                                                         方米)            到期日

 1    安宁科教城支行   兰州市安宁区科教城专家公寓楼         290.00         2022.10.31

 2    安宁科教城支行   兰州市安宁区科教城专家公寓楼         406.00         2022.10.31

 3        安宁支行       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 389 号       1704.06         2019.12.31

                       甘肃省敦煌市阳关中路 24 号林业
 4        敦煌分行                                          17.00          2020.03.31
                           局办公大楼一楼大门西侧

 5        金汇支行        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 557 号         702.08         2020.06.30

 6        酒泉分行        酒泉市肃州区北大街 37 号          473.76         2020.04.11

 7        科技支行       网络大厦 21 楼东厅、东南厅         270.00         2018.06.27

 8        科技支行             网络大厦 21 层               68.00          2018.09.30

 9        天成支行     兰州市城关区一只船南街 105 号        131.31         2018.12.31

10        天水分行        天水市秦州区双桥路 14 号          58.70          2018.12.01

11        天水分行        天水市秦州区东峪路 88 号          57.72          2018.12.31

12     西固东路支行     兰州市西固区西固中路 1491 号        860.61         2022.10.31

                       庆阳市西峰区广场北路圣鼎国际
13        庆阳分行                                          54.49          2018.12.31
                             商业街内 D 区二层

14        武威分行         武威市凉州区公园路 8 号          434.00         2020.3.31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一只
15        兴天支行                                          94.45          2018.09.30
                       船南街 68 号 1 单元 2 层 201 室


                                      5-1-37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兰州市西北民族大学榆中校区体
16       榆中东城支行                                         25.00           2019.04.30
                                   育场东侧

17         榆中支行       兰州市榆中县栖云北路 247 号         609.60          2025.09.30

18       张苏摊支行        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 468 号          58.00           2019.05.31

19         兴业支行         兰州市城关区红星巷 99 号          466.25          2022.12.20

20         城关支行     兰州市城关区静宁北路 297 号 1 层      70.03           2020.11.30

21         鑫成支行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 1371 号        473.84          2020.11.04

                        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北路 244 综合三
22         民升支行                                           50.00           2018.12.31
                                      楼

23         金祥支行       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 284 号         93.00           2018.12.31


       (2)经本所律师核查,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行
人有 7 份《租赁合同》已到期,正在商讨续租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面积(平
序号      所属分支行                    租赁房产地址
                                                                               方米)

  1        酒泉分行               酒泉市肃州区北大街 37 号                      279.00

                        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团结北路液压件厂家属楼由
  2        临夏分行                                                             101.10
                                      南向北第四间铺面

  3       文化宫支行         七里河区西园街道西津东路六号 2 层                  410.00

  4        张掖分行                  张掖市甘州区火车站                         99.00

  5        张掖分行            张掖市甘州区县府街防疫站楼下                     172.16

  6       张苏摊支行       兰州市兰州文理学院北校区 6#公寓楼一楼                24.00

  7        张掖分行              甘肃省国营山丹农场盘旋路                       67.50


       (3)经本所律师核查,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行
人有 4 份《租赁合同》已到期,发行人决定不续签,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面积(平       租赁合同
序号      所属分支行             租赁房产地址
                                                             方米)             到期日

                        陇西县巩昌镇乔家街与金宝路交汇
  1        定西分行                                           60.18           2017.06.28
                                  处宇兴家园

  2        桃林支行      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 413 号          460.00          2017.12.31

  3        城关支行        城关区鼓楼巷街道中路子             449.38          2017.12.31


                                       5-1-38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4        兴华支行          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 384 号              ——          2017.12.31


         2、新签订租赁合同

         经本所律师核查,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行人新签
订 7 份《租赁合同》,其中 3 处租赁房产的出租方拥有房产证,1 处租赁房产的
出租方的未提供房产证,但已出具租赁确认函,确认其对于该房屋享有所有权或
者享有出租该房屋的权利,并承诺赔偿发行人因所租赁房屋存在权利瑕疵而遭受
的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面积(平         租赁合同
序号          所属分支行              租赁房产地址
                                                                 方米)               到期日
                               陇西县文峰镇药都路文峰信用
     1      文峰镇社区支行                                          115.47          2022.10.31
                                 合作社综合楼三单元一层

     2         黄河支行         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 418 号           160.00          2022.08.14

                               肃州区园林路 87 号锦绣阳光
     3       酒泉西城支行                                            20.00          2026.08.31
                                     嘉园 1-3 号门店
     4         平凉分行         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 80 号             15.00          2020.10.30
                               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街道南昌
     5         兴兰支行                                             310.00          2022.08.31
                                       路 1856 号
                               兰州市城关区大教梁 5 号楼 1
     6         兴兰支行                                             311.67          2022.07.31
                                         楼铺面
                               张掖市甘州区奇正嘉苑小区 1
     7         张掖分行                                              10.00          2018.07.31
                                     号楼一层商铺


         3、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经本所律师核查,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行人与出
租方重新签订 2 份《租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序                                                       租赁面积      租赁合同
         所属分支行           租赁房产地址                                              原因
号                                                      (平方米)       到期日

                        甘肃省敦煌市石油基地大庆南
                      路的青海油田建筑安装总公司
1         敦煌分行                                         77.70       2019.08.31     调整租金
                      再就业服务中心 A 东楼 1 层 15
                              号,2 层 15 号

2         酒泉分行    酒泉市解放路 33 号 2 层楼 1 层       51.10       2024.09.15     调整租金

                                               5-1-39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3号


     4、终止租赁合同

     经本所律师核查,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行人终止
2 份《租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序                                                  租赁面积(平   租赁合同到
     所属分支行            租赁房产地址                                         终止原因
号                                                    方米)          期日
                     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民
                                                                                发行人购
1     祥和支行       主西路 172 号第一层 001 室、     1,150.00     2031.07.31
                                                                                买此房产
                               002 室

                                                                                出租方变
2     酒泉分行       酒泉市肃州区北大街 37 号          446.00      2024.06.30
                                                                                    更


     5、兰银租赁房屋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子公司兰银租赁的办公场所租赁合
同已到期,正在商讨续租事宜。

     (三)在建工程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
人共拥有一处在建工程,即兰州银行职工住宅小区项目,该在建工程账面净值为
954,946,708.29 元。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出具之日,该兰州银行职工住宅小区已基本完成土建施工,正在进行竣工验收资
料的准备工作,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依法取得该在建工程包括的房屋所有权证
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发行人拥有的主要经营设备情况

     根据致同出具的《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固定资产除房屋
及建筑物外,主要为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和其他设备等。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主要经营设备其账面价值及累计折旧情况如下:

                                                                                单位:元
                                           5-1-40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项目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        办公家具         其他设备

    账面原值      5,655,224.94    62,854,526.68 515,812,007.90 37,130,922.94 55,115,321.96

    累计折旧      3,863,000.04    42,313,715.45 249,582,592.07 21,553,901.85 37,101,302.46

    账面价值      1,792,224.90    20,540,811.23 266,229,415.83 15,577,021.09 18,014,019.50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承诺并经适当核查,上述主要经营设备均系发行人通
过合法方式取得,不存在产权纠纷或其他潜在纠纷。

       (五)知识产权

      1、商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国家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注册证明》,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家商标局商标查询网站(http://sbj.saic.gov.cn/sbcx/)披露信
息,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在中国境内新取得 2 项商标注册,具体情况如下表所
示:

序                   类                                                     申请人名      权利
       注册号                    商标标识         注册日        到期日
号                   号                                                         称        来源
                                                                            兰州银行
                                                                                          自行
1      15852408      9                          2016.05.07     2026.05.06   股份有限
                                                                                          申请
                                                                               公司

                                                                            兰州银行
                                                                                          自行
2      16093541      36                         2016.08.14     2026.08.13   股份有限
                                                                                          申请
                                                                               公司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取得上述商标的过程合法合规,权属不存在
争议。

      2、域名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域名证书,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
人拥有的主要互联网域名情况未发生变化。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国版

                                               5-1-41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权保护中心网站(http://www.ccopyright.com.cn/cpcc/)披露信息,补充事项期间,
发行人新取得 5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
     登记号     软件名称    软件简称   版本号    著作权人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日期
号
                                                 兰州银行
     2017SR   金融信息云
 1                           金融云    V1.1.1.0 股份有限    2016.09.06   2017.11.14
     623767          平台
                                                   公司
                                                 兰州银行
     2017SR
 2            百合生活网    百合生活   V1.1.1.0 股份有限    2016.09.28   2017.11.29
     656280
                                                   公司
                                                 兰州银行
     2017SR   大数据分析
 3                            ——      ——     股份有限   2016.08.12   2017.11.29
     655855          平台
                                                   公司
               O2O 平台线                        兰州银行
     2017SR                 O2O 线下
 4            下渠道全业                V1.3     股份有限   2016.11.15   2017.12.13
     623767                   平台
                 务系统                            公司
                                                 兰州银行
     2018SR    B2B 大宗交
 5                            ——      V1.1     股份有限   2016.05.30   2018.01.08
     015401      易平台
                                                   公司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取得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过程合法合规,
权属不存在争议。

     (六)对外投资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已
将其持有的兰州三维市民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至兰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具体情况详见“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之(一)兰州三维市民
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部分。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发行人已履行完毕合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披露的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下列重大合同,借款人甘肃
天泰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到期无法偿还贷款,已与发行人签订展期借款合同。
除上述情况外,其余重大合同均已履行完毕,且不存在纠纷或其他潜在法律风险:
                                        5-1-42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                                                             金额(单位: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行                     贷款期限
号                                                               万元)
                            兰州经济技术开
       兰银借字 2014 年第                         兰州银行                    2014.12.22-
 1                          发区城市建设投                       30,000
       101092014000043 号                         安宁支行                    2017.12.08
                             融资发展公司
       兰银借字 2014 年第   甘肃天泰汽车集        兰州银行                     2014.11-
 2                                                               27,000
       101172014000214 号   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山支行                     2017.11
       兰银借字 2014 年第   兰州市地铁置业        兰州银行                    2014.10.31-
 3                                                               30,000
       101872014000157 号      有限公司           总行营业部                  2017.10.31
                            兰州东方建筑结
       兰银借字 2016 年第                         兰州银行                    2016.12.29-
 4                          构材料有限责任                       40,000
       101872016000199 号                           营业部                    2017.12.29
                                 公司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嘉峪关宏晟电热        兰州银行                    2017.03.15-
 5                                                               40,000
       102022017000018 号    有限责任公司         雄关支行                    2017.09.15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嘉峪关宏电铁合        兰州银行                    2017.03.15-
 6                                                               40,000
       102022017000019 号   金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支行                    2017.09.15
                            额济纳中兴铁路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兰州银行                    2017.03.16-
 7                          运输有限责任公                       30,000
       102022017000021 号                         嘉峪关分行                  2017.09.16
                                  司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甘肃东兴铝业有        兰州银行                    2017.03.20-
 8                                                               40,000
       102022017000022 号       限公司            新华支行                    2017.09.20

     (二)发行人新增重大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新增重
大战略合作协议如下:

     1、发行人与嘉峪关市人民政府于 2017 年 11 月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推动
“十三五”期间嘉峪关市经济结构调整。建立长期全面的政银战略合作关系,积
极为嘉峪关市的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建设、交通、水利、电力、城市基础设施、绿
色环保、小微企业创业以及智慧城市建设等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金融支持与服务,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协议事项,双方将建立磋商机制。

     (三)发行人新增单笔合同金额在 2.5 亿元以上(含 2.5 亿元)的贷款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审查,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发行人新增的正在履行和将要履行的单笔合同金额在 2.5 亿元
以上(含 2.5 亿元)的贷款合同共计 25 笔,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5-1-43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金额                      借款利率/月
 序号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行                               借款期限                           担保方式
                                                                          (单位:万元)                 (单位:‰)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甘肃华远房地产开发    兰州银行                             2017.09.28-
  1                                                                           40,000                         7.80            保证、抵押
          101092017000064 号         有限公司        刘家堡支行                            2020.09.13
                                兰州兴盛源再生资源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兰州银行                             2017.11.14-
  2                             循环经济加工产业园                            25,000                         4.71            保证、抵押
          101422017000647 号                          城关支行                             2025.11.14
                                     有限公司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    兰州银行                             2017.09.30-
  3                                                                           30,000                        3.625               信用
          101422017000564 号       集团有限公司      白塔山支行                            2018.09.30
                                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兰州银行                             2017.09.29-                    保证、最高额保
  4                             食品采购中心有限公                            30,000                         4.55
          101422017000547 号                          五泉支行                             2020.09.29                            证
                                        司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兰州国芳置业有限公    兰州银行                             2017.12.31-
  5                                                                           40,000                         6.9             抵押、保证
          101422017000787 号            司            兰园支行                             2020.11.16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皋兰新金城基础设施    兰州银行                             2017.12.29-
  6                                                                           35,000                         5.75               保证
          102212017000038 号       发展有限公司       皋兰支行                             2018.12.30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甘肃润源环境资源科    兰州银行                             2017.10.27-
  7                                                                           30,000                         4.84               保证
          102022017000078 号        技有限公司        长城支行                             2018.01.27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额济纳中兴铁路运输    兰州银行                             2017.09.19-
  8                                                                           30,000                         5.00            最高额保证
          102022017000061 号       有限责任公司      嘉峪关分行                            2018.09.18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酒钢集团筑诚工程管    兰州银行                             2017.10.27-
  9                                                                           40,000                         4.84               保证
          102022017000079 号    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雄关支行                             2018.01.27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    兰州银行                             2017.10.09-
  10                                                                          40,000                         5.00            最高额保证
          102022017000074 号            司            新华支行                             2018.10.08
                                                                 5-1-44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酒泉市交通运输工程    兰州银行                     2017.09.26-
  11                                                                      60,000                 4.4916           信用
          101812017000041 号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酒泉分行                     2042.08.18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甘肃太平洋路桥工程    兰州银行                     2017.12.15-              最高额质押、最
  12                                                                      30,000                  6.60
          101722017000494 号         有限公司         金雁支行                     2018.12.11                   高额保证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甘肃石化天成房地产    兰州银行                     2017.08.21-
  13                                                                      25,000                  6.60            保证
          101722017000302 号       开发有限公司       硅谷支行                     2020.08.21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兰州恒天源投资有限    兰州银行                     2017.10.16-
  14                                                                      25,000                  7.23         最高额保证
          101122017000189 号         责任公司        七里河支行                    2018.10.16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    兰州银行                     2017.07.26-
  15                                                                      25,000                  6.00            保证
          101572017000231 号           公司          天水路支行                    2020.07.25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甘肃中天健房地产开    兰州银行                     2017.08.17-
  16                                                                      60,000                  9.00            保证
          101572017000329 号      发集团有限公司      金汇支行                     2020.08.08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天水恒顺房地产开发    兰州银行                     2017.07.14-
  17                                                                      50,000                  7.50         抵押、保证
          101822017000051 号         有限公司         秦州支行                     2020.07.14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天水富益投资管理有    兰州银行                     2017.12.13-
  18                                                                      29,000                 4.354            保证
          101822017000141 号          限公司          天水分行                     2020.12.13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天水陆桥交通工程有    兰州银行                     2017.11.01-
  19                                                                      35,000                  6.00            保证
          101822017000124 号          限公司          天水分行                     2022.11.01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兰州银行                     2017.11.28-
  20                            人民医院有限责任公                        30,000                  6.00         抵押、保证
          101822017000130 号                          天水分行                     2025.11.16
                                        司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兰州新区商贸物流投    兰州银行                     2017.12.13-
  21                                                                      80,000                 4.917            信用
          102122017000033 号      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川支行                     2025.12.13




                                                                 5-1-45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甘肃电力明珠集团有    兰州银行                     2017.12.01-
  22                                                                      30,000                 4.35        最高额保证
          101872017000203 号          限公司         总行营业部                    2020.12.01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兰州市城关区城市发    兰州银行                     2017.09.29-
  23                                                                      25,000                 5.20           保证
          101872017000173 号      展投资有限公司     总行营业部                    2022.09.29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兰州公交集团有限公    兰州银行                     2017.08.31-
  24                                                                      32,000                 4.29           信用
          101872017000149 号            司           总行营业部                    2022.08.31
           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甘肃长江房地产开发    兰州银行                     2017.08.16-            抵押、最高额保
  25                                                                      30,000                 7.80
          101872017000146 号         有限公司        总行营业部                    2020.08.16                    证




                                                                 5-1-46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经核查,上述合同内容和形式合法有效,经发行人确认,该等合同均处于正
常的履行状态,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和法律纠纷。

     (四)发行绿色金融债

     根据发行人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以及发行人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股东大

会批准发行人在批文有效期内根据发行人绿色贷款存量和绿色贷款增量需求,分

期发行 30 亿元专项金融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根据甘肃银监

局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下发的《中国银监会甘肃建管局关于兰州银行发行绿色金

融债券的批复》(甘银监复[2017]11 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7]第 108

号),上述绿色金融债券发行已经获得甘肃银监局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

     根据《2017 年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色金融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

告》,2017 年 11 月发行人成功发行 10 亿元的绿色金融债券。上述绿色金融债

券的期限为 3 年期,计息方式为附息式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 4.80%。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此次绿色金融债券的发行已经必要的内部批准及授
权,并获得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发行人此次绿色金融债券的发行合法有效。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兰州三维市民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2017 年 4 月 21 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兰州银行委
托,对兰州三维市民卡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并出具利安达
专字[2017]第 B2010 号《审计报告》。

     2017 年 5 月 5 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对兰州银行拟转让持有
的兰州三维市民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北方亚事评报字[2017]
第 05-003 号评估报告。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兰州三维市民卡股份有限公司

                                  5-1-47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实收资本为 5,300 万元,以 2017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兰州三维市民卡股
份有限公司总资产评估价值为 6,058.49 万元,总负债评估价值为 757.37 万元,
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5,301.11 万元,净资产增值额为 31.75 万元。

     2017 年 6 月,兰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及兰州北科维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自身原因,放弃接受股权。

     2017 年 8 月 21 日,兰州三维市民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兰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兰州三维市民卡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第二次议案》,同意发行人将所持有的兰州三维市民卡股份
有限公司 24%股权转让给兰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具体交易价格经第三方机
构进行评估后,由发行人和受让方商议确定。

     2017 年 9 月 18 日,兰州市财政局出具《关于对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议
转让所持三维市民卡公司股权的批复》(兰财企[2017]66 号),同意兰州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受让兰州银行持有兰州三维市民卡股份有限公司 24%股权。

     2017 年 11 月 3 日,兰州三维市民卡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兰州
银行所持股权已全部转让至兰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兰州银行不再持有兰州
三维市民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除此之外,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重大资产变化情况,也没有拟
进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重大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计划或安排。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2018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召
开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市后适用的<兰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修正案>的议案》,对发行人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
进行了修改。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此次章程修改已履行必要的内部批准及外部批准、
核准、登记备案等法定程序,章程修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5-1-48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发行人的
组织机构仍健全、清晰,法人治理制度完善,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股东大会

     2018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 2 月 28 日为股权表决基准日,收回表决票
4,113,003,964 股,占总股本的 80.2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兰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
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涉及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兰州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上市后适用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修正案>的议案》以
及《关于确认兰州银行 2017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2、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听取了
《关于兰州银行 2017 年 1-10 月经营情况的报告》,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李玉峰
同志辞去兰州银行副行长职务的议案》、《关于制定<兰州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我行部分分支机构终止营业的议案》及《关于提高全行补
充养老金标准的议案》。

     2018 年 2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延长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涉及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
存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上市后适用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修正案>的议案》、《关于兰州银行确认 2017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5-1-49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请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监事会

      2017 年 11 月 4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同意张鹏举同志辞去本行监事长职务的议案》以及《关于选举李玉
峰同志为本行监事长的议案》。

      2017 年 12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分支行权限内贷款专项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信息科技外包管
理专项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全行表外业务管理自查情况的报告》以及《关
于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8 年 2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延长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涉及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
存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上市后适用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修正案>的议案》、《关于兰州银行确认 2017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所作出的历
次授权或重大决策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人以外的其他单位主要兼职情
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1      甘肃兰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张俊良任该公司董事长
  2      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董事长


                                        5-1-50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3      新余明城矿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董事长
  4      北京盛世南宫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董事长
  5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董事
  6      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7      北京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董事长
  8      青海聚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9      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董事长
  10     北京盛达振兴实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董事长
  11     天水市金都商城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监事
  12     兰州金城旅游宾馆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董事长
  13     安徽盛达华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14     甘南舟曲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董事
  15     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16     安徽盛达矿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17     内蒙古五洲矿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董事长
  18     赤峰海宏矿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董事长
  19     甘南顺达矿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赵满堂任该公司总经理
  20     华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任该公司董事长
  21     西部中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任该公司董事长
  22     幸福家园扬州品茗山庄置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任该公司董事长
  23     幸福家园扬州置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任该公司董事长
  24     幸福家园湛江置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任该公司董事长
  25     扬州白羊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任该公司董事长
  26     玥珑湖生态城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任该公司董事长
  27     幸福家园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任该公司董事长
  28     西部粤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任该公司董事长
  29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苏如春任该公司董事长
  30     兰州天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31     甘肃天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32     兰州西固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33     兰州金河久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34     甘肃华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35     甘肃晋商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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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36     珠海市晋和天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37     甘肃天庆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38     甘肃天庆商贸娱乐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总经理
  39     珠海市粤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40     珠海市粤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41     晋商联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副董事长
  42     甘肃远志置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总经理
         深圳市前海陇商科技发展基金管理有
  43                                             发行人董事韩庆任该公司董事长
         限公司
  44     西安东隆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黑记为该公司执行董事
  45     陕西东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黑记任该公司监事
  46     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黑记任该公司董事长
  47     东岭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黑记任该公司董事长
  48     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黑记任该公司董事长
  49     宝鸡八方山铅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黑记任该公司董事长
  50     重庆东岭高新物资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黑记任该公司监事
  51     东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黑记任该公司董事长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52     深圳正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经理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53     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
                                                 理
  54     全威(铜陵)铜业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55     深圳市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56     安徽全威铜业控股有限公司
                                                 经理
  57     正威半导体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58     魏紫姚黄红木艺术品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59     宏威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理
  60     大余龙威钨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61     华威聚酰亚胺有限责任公司
                                                 经理
  62     全威(上海)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63     天津国威有限公司
                                                 经理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64     正威(甘肃)铜业科技有限公司
                                                 经理
                                        5-1-52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65     永威(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经理
  66     成都正威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67     四川广威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68     天津恒威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69     深圳正威商品控股有限公司
                                                 经理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70     深圳正威供应链控股有限公司
                                                 经理
  71     深圳广恒威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72     贵州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经理
  73     河南坤威实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74     河南省昌威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75     河南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经理
  76     重庆振威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77     重庆崇威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78     重庆宽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79     重庆艺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80     重庆正帝实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81     重庆正恒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82     深圳正威矿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经理
  83     深圳晟融君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84     深圳正威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
  85     珠海盛润贸易有限公司
                                                 理
  86     珠海海威实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87     江西宜威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88     赤峰虎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89     深圳正威实业有限公司
                                                 经理
  90     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91     高威(辽宁)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92     淮北矿业庆阳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
  93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文银任该公司董事长
                                        5-1-53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94      临洮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启明任该公司董事长
  95      永靖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袁志军任该公司监事长
  96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夏添任该公司董事
  97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王世豪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98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王世豪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99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欧阳辉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100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欧阳辉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10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欧阳辉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102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欧阳辉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103      Peak Reinsurance Limited                   发行人独立董事欧阳辉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104      甘肃立信浩元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发行人外部监事李红岩任该公司总经理
 105      甘肃立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行人外部监事李红岩任该公司总经理
 106      福建福旅联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外部监事吕洪波任该公司总经理
 107      四川圣迪乐村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外部监事吕洪波任该公司董事
 108      西藏山南信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外部监事吕洪波任该公司监事
 109      苏州鹏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外部监事吕洪波任该公司监事
 110      甘肃兰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副行长杨阳任该公司董事、总裁
注:(1)王世豪先生已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辞呈,申请辞去独立董事的职
务,待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任其继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2)发行人外部监事李红岩先生任甘肃立信浩元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及甘肃立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有限公司总经理,该等职务为该公司内部设置的职务,非该等企业工商登记高级管理人员。




       二、根据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
事项期间,发行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如下:

       (一)监事变化情况

       2017 年 11 月,张鹏举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发行人监事长、职工监事

职务。

       2017 年 11 月 4 日,发行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李
玉峰担任发行人监事长、职工监事职务。

       (二)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

                                            5-1-54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2017 年 11 月 4 日,李玉峰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副行长职务,相关议
案已经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8 年 2 月,潘竟琴因退休原因,辞去副行长职务。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税务登记

     发行人已在兰州市国家税务局、兰州市地方税务局分别办理了国税登记和地
税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20000224422085P。

     (二)发行人执行的税种方发行人、税率

     根据致同出具的《审计报告》、《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审核报告》及发行人
提供的纳税申报表,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分支机构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未发生变化。

     (三)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自 2017 年 7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无新增税收优惠政策。

     (四)财政补贴及其依据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分支机构新增的财政补贴共计
17,583,672.33 元,其具体情况如下:

序
       记账日期      机构名称     内容        金额(元)               政府文件
号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拨付
                                2016 年第                      2016 年度县域金融机构第
                     兰州银行
 1     2017.07.07               一批涉农          926,100.00   一批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
                     山丹支行
                                  奖励                         金的通知》(甘财金[2017]15
                                                                         号)
                                2016 年第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拨付
                     兰州银行
 2     2017.08.04               一批涉农          187,300.00   2016 年度县域金融机构第
                     岷县支行
                                  奖励                         一批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

                                         5-1-55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
       记账日期      机构名称     内容        金额(元)               政府文件
号
                                                               金的通知》(甘财金[2017]15
                                                                         号)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拨付
                                2015 年第                      2015 年度县域金融机构第
                     兰州银行
 3     2017.08.04               二批涉农          168,900.00   二批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
                     岷县支行
                                  奖励                         金的通知》(甘财金[2017]2
                                                                         号)
                                                               环县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6
                                2016 年第
                     兰州银行                                  年县域金融机构第一批涉
 4     2017.09.21               一批涉农      5,526,400.00
                     环县支行                                  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的通
                                  奖励
                                                               知》(环财经[2017]11 号)
                                产业发展                       《兰州新区产业发展扶持
 5     2017.10.11    兰州银行                     638,900.00
                                扶持奖励                        及奖励政策(试行)》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关
                                支持经济                       于表彰奖励 2015 年度支持
                     兰州银行
 6     2017.10.16               社会发展          40,000.00    麦积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机
                     天水分行
                                  奖励                            构的决定》(麦政发
                                                                    [2016]106 号)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兰州银行   市长金融                       2016 年度市长金融奖获奖
 7     2017.10.16                                 200,000.00
                     天水分行      奖                           单位的决定》(天政发
                                                                    [2017]72 号)
                                                               甘肃省临夏市财政局《关于
                                2016 年第                      下达 2016 年度县域金融机
                     兰州银行
 8     2017.11.29               一批涉农          477,200.00   构第一批涉农贷款增量奖
                     临夏分行
                                  奖励                         励资金的通知》(临市财企
                                                                     [2017]14 号)
                                                               甘肃省临夏市财政局《关于
                                2016 年第                      下达 2016 年度县域金融机
                     兰州银行
 9    2017.12.20                二批涉农          309,300.00   构第二批涉农贷款增量奖
                     临夏分行
                                  奖励                         励资金的通知》(临市财企
                                                                     [2017]15 号)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拨付
                                2016 年第                      2016 年度县域金融机构第
                     兰州银行
10    2017.12.20                二批涉农          373,700.00   二批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
                     东江支行
                                  奖励                         金的通知》(甘财金[2017]38
                                                                         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11    2017.12.20     兰州银行   财政贴息     4,348,738.32
                                                               于印发兰州市扶持创业带
                                         5-1-56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
       记账日期      机构名称     内容        金额(元)              政府文件
号
                                                               动就业“万企计划”实施方
                                                                案的通知》(兰政办发
                                                              [2015]43 号、兰州银行《关
                                                              于商情划拨 2017 年一季度
                                                              万企计划贷款贴息资金及
                                                               奖补资金的函》(兰银函
                                                              [2017]12 号)、兰州银行《关
                                                              于商情划拨 2017 年二季度
                                                              万企计划贷款贴息资金及
                                                              奖补资金的函》(兰银函
                                                                    [2017]17 号)
                                                              中共西峰区委、西峰区人民
                                                              政府《关于表彰奖励 2016
                     兰州银行   支持地方                      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12    2017.12.20                                  10,000.00
                     庆阳分行   贡献奖                        先进乡镇(街道)及部门(单
                                                              位)的决定》 区委发[2017]4
                                                                         号)
                     兰州支行   普惠发展                      榆中县财政局《关于下达
13    2017.12.21                              307,000.00
                     榆中支行   配套资金                          专项经费的通知》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拨付
                                2016 年第                     2016 年度县域金融机构第
                     兰州支行
14    2017.12.21                二批涉农      923,200.00      二批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
                     榆中支行
                                  奖励                          金的通知》(甘财金
                                                                    [2017]38 号)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拨付
                                2016 年第                     2016 年度县域金融机构第
                     兰州银行
15    2017.12.25                二批涉农     1,796,500.00     二批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
                     白银分行
                                  奖励                          金的通知》(甘财金
                                                                    [2017]38 号)
                                地税代征                      《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
16    2017.12.25     兰银租赁   手续费返          27,434.01   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
                                   还                         通知》(财行[2005]365 号)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拨付
                                2016 年第                     2016 年度县域金融机构第
                     兰州银行
17    2017.12.26                二批涉农      722,800.00      二批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
                     永登支行
                                  奖励                          金的通知》(甘财金
                                                                    [2017]38 号)
                                2016 年第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拨付
                     兰州银行
18    2017.12.28                二批涉农      600,200.00      2016 年度县域金融机构第
                     山丹支行
                                  奖励                        二批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

                                         5-1-57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
       记账日期       机构名称   内容        金额(元)          政府文件
号
                                                            金的通知》(甘财金
                                                                [2017]38 号)
                     合计                   17,583,672.33           --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上述财政补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财政补贴不存在严重依赖。

     (五)纳税义务履行与处罚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补
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已依法缴纳各项国税和地税税款,不
存在因违反税务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而受到情节
严重的行政处罚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执行的税种、税率
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所享受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
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近三年依法纳税,不存在因情节严重而被税务部门处
罚的情形。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及本所律师适当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经营活动符合有关环保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二)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相关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本
所律师适当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经营活动违反环境
保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三)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及本所律师适当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据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和技术方面符合现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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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十八、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所律师已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的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情
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未发生变化。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本所律师已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未发生变化。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1、发行人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分支机构涉及的争议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
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共 71 宗,涉及争议金额约为 209,159.02 万元;其中 46 项诉
讼对应之债权、收益权已由发行人于 2016 年 11 月转让至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涉及争议金额约为
111,245.11 万元。上述 71 宗诉讼案件具体情况请见附件一。

     上述案件基本上均为发行人从事银行业务所引起的正常贷款纠纷,且其争议
标的额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重较小。因此,本所律师认
为,该等案件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和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分支机构不存在作为被告且单个对象累计或单笔争议金额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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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1,000 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广东方中天律师事务所作为原告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
院提起民事诉讼,其认为发行人的行徽 LOGO 和注册商标侵犯了其在先著作权,
诉讼请求发行人及北京弘岳广告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共同赔偿人民币
2,000,000 元、合理维权费用人民币 100,000 元以及在指定媒体向原告公开道歉。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该诉讼已交换证据、开庭审理完毕,但
尚未取得正式的一审判决书,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难以认定发行人侵犯原告在
先著作权。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行徽 LOGO 为其依法委托北京弘岳广告有限公司设
计创作并完成,发行人行徽 LOGO 与原告主张的作品均应用了公有领域常见创
作元素和表达方式,近似不排除是分别独立创作的巧合,且不能排除行徽 LOGO
的设计参考其他来源的可能,无法认定发行人侵犯原告广东方中天律师事务所主
张的著作权,且发行人的行徽设计元素较为简单、常见,不具有认读功能,对客
户而言单独使用行徽不足以认定为兰州银行,发行人的在用商标不存在产生重大
不利变化的风险,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
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3、发行人的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收到中国
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兰银罚告字[2018]第 1 号),
发现发行人存在扫码支付业务违规问题、为无证机构办理支付业务违规问题等。
对发行人违反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221,169.05 元,处以罚款
500,000 元,合计罚没 721,169.05 元,发行人已缴金额 721,169.05 元。针对上述
行政处罚,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已出具证明文件,证明兰州银行“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因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
行为,受到我行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存在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已采取多项措施,完成监管机构所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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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及时缴纳了全部违法所得,并依法缴纳了行政罚款。发行人无因情节严重的违法
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该等行政处罚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所提供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不存在
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争议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案件。

     (三)发行人董事长、行长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根据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发行人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长、行长不存在尚未了结
的或可预见的争议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未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编制,但在《招股说
明书》的编制过程中,本所律师参与了相关法律事项的讨论,并已审阅发行人《招
股说明书》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相关内容的部份,本所律师认为,发行
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相关内容与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五)无矛盾之处。本所对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五)的相关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引用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五)的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十二、 本次发行上市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出具之日,发行人
发生的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发行人本次股票的发行与上市,发行人的本次发行与上
市在形式和实质上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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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无正文,为本法律意见书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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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之签字页)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负 责 人:           彭雪峰                     __________________

                                                      张    刚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王   隽                          唐    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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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发行人未决诉讼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法院       标的额(本金)              诉讼请求                 案件进展

                   债务人:甘肃丽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担保/保证:甘                                                  丽新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对抵押物享
        发行人恒                                                                    甘肃省高级人
   1               肃丽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耀祖、李骏飞、徐素 借款合同纠纷                        2,410.00      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     执行中
         通支行                                                                        民法院
                                 英、李俊义、李俊献                                                                   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及律师费

                                                                                                                    恒久远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物
        发行人张 债务人:甘肃恒久远商贸有限公司;保证/担保:刘川                    甘肃省高级人                    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保
   2                                                                 借款合同纠纷                     3,000.00                                           执行中
        苏滩支行     源、刘涵之、迟玉久、李传宝、迟大强、喻青青                        民法院                       证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律师代理费

                                                                                                                    万利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物享
        发行人张 债务人:龙口市万利金属有限公司;保证/担保:吴凡、             甘肃省高级人                         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
   3                                                              借款合同纠纷                        4,000.00                                           执行中
        苏滩支行               周峰、迟大强、喻青青                                民法院                           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律
                                                                                                                                师代理费

                                                                                                                    海鸿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对抵押物享
        发行人民 债务人:甘肃海鸿钢铁有限公司;保证/担保:景文兵、             兰州市中级人                         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
   4                                                              借款合同纠纷                        1,590.00                                           执行中
          升支行             马舒涵、吕长虹、孙晓丽                                民法院                           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
                                                                                                                                 的费用




                                                                                5-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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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丰通讯偿还借款本息;对抵押物享
        发行人民 债务人:甘肃益丰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保证/担保:吕                    兰州市中级人              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
   5                                                                 借款合同纠纷                  1,467.93                                          执行中
         升支行                 向红、孙永军、韩金龙                                   民法院                 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
                                                                                                                           的费用

                                                                                                              恒顺公司偿还贷款本息;保证人承担
        发行人兴 债务人:甘肃恒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保证/担保:王                    兰州市中级人
   6                                                                 借款合同纠纷                  1,821.12   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执行中
         陇支行                  兴浩、林俊、肖劲丰                                    民法院
                                                                                                                         用及律师费

                                                                                                              中能公司偿还贷款本息;保证人承担
        发行人张 债务人:张掖市中能煤化工有限公司;担保/保证:毛                    张掖市中级人              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7                                                                 借款合同纠纷                  1,500.00                                      执行申请已受理
         掖分行                  为民、董建武、范浩                                    民法院                 诉讼代理费及实现抵质押权过程中产
                                                                                                                          生的费用

                                                                                                              众力鸿恩公司偿还贷款本息;保证人
        发行人信 债务人:众力鸿恩(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保/保                    甘肃省高级人
   8                                                                 借款合同纠纷                  3,000.00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       执行中
         昌支行                   证:寇林恩、徐婧                                     民法院
                                                                                                                        用及其他费用

                   债务人:新疆酒钢活泉贸易有限公司;担保/保证:甘                                            酒钢活泉公司偿还贷款本息;保证人
        发行人信                                                                    甘肃省高级人
   9               肃活泉矿业物资有限公司、伊犁布查尔县乔拉克矿业 借款合同纠纷                     4,950.00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       执行中
         昌支行                                                                        民法院
                           有限公司、寇林恩、徐婧、寇以诺                                                                及其他费用

                                                                                                              锦源春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物
        发行人兴 债务人:甘肃锦源春农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担保/保证:             兰州市中级人                   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
  10                                                              借款合同纠纷                     1,478.09                                          执行中
          业支行               何大林、宋杰、何嘉馨                                民法院                     偿责任;被告承担律师费、诉讼费及
                                                                                                                          其他费用




                                                                               5-1-65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居正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物享
                   债务人:兰州居正房地产有限公司、兰州金万利房地
        发行人兴                                                                    甘肃省高级人              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
  11               产有限公司、兰州金万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 借款合同纠纷                     7,886.63                                          执行中
         兰支行                                                                        民法院                 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
                                         兰生
                                                                                                                           的费用

                                                                                                              富顺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物享
        发行人宁 债务人:甘肃富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保证:甘                    兰州市中级人              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
  12                                                                 借款合同纠纷                  1,200.00                                          执行中
        卧庄支行       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姚怡、刘爱丽                        民法院                 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
                                                                                                                           的费用

                                                                                                              定西五环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
        发行人兴 债务人:定西五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保证:甘                    兰州市高级人              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
  13                                                                 借款合同纠纷                  1,799.25                                          执行中
         天支行         肃祥瑞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李霞芳、候来有                         民法院                 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
                                                                                                                         债权的费用

                                                                                                              禾益田雨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对抵押
        发行人陇 债务人:甘肃禾益田雨生态农牧开发有限公司;担保/                    甘肃省高级人              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
  14                                                                 借款合同纠纷                  2,000.00                                      执行申请已受理
         西支行    保证:汪继明、汪洋、白晓明、雷军、汪波、赵风祥                      民法院                 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
                                                                                                                         债权的费用

                                                                                                              罗蒙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物享
                   债务人:兰州罗蒙服饰有限公司;担保/保证:戴国军、
        发行人天                                                                    甘肃省高级人              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
  15               徐春儿、嘉峪关市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晓斌、借款合同纠纷                    2,500.00                                          执行中
        水路支行                                                                       民法院                 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
                                        张瑾祎
                                                                                                                         的所有费用

                                                                                                              伊仁工贸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
                   债务人:甘肃伊仁工贸有限公司;担保/保证:临夏州
        发行人兰                                                                    兰州市中级人              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
  16               鑫盛民族用品有限责任公司、丁乃比由、马孝仁、丁 借款合同纠纷                     1,000.00                                          执行中
         园支行                                                                        民法院                 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
                     而乃、马占义、马福华、马小荣、马小文、马如海
                                                                                                                       债权的所有费用




                                                                               5-1-66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债务人:甘肃鸿运蕃茄制品有限公司;担保/保证:尹                                            鸿运番茄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
        发行人兴 菊萍、王华儒、王凤兰、甘肃靖远鸿泰番茄制品有限                     兰州市中级人              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
  17                                                                 借款合同纠纷                  1,000.00                                        执行中
         科支行    公司、甘肃万林科技有限公司、甘肃裕丰源农业科技                      民法院                 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其他
                                       有限公司                                                                             费用

                                                                                                              天瑞生态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
                     债务人:永靖县天瑞生态治理开发有限公司;担保/
        发行人临                                                                    临夏州中级人              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
  18               保证:永靖县天瑞生态治理开发有限公司、秦永生、 借款合同纠纷                     2,079.89                                        执行中
         夏分行                                                                        民法院                 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
                                        李静静
                                                                                                                       债权的所有费用

                                                                                                              创佳粮油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
                   债务人:会宁县创佳粮油工贸有限公司;担保/保证:
        发行人兰                                                                    兰州市中级人              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
  19               甘肃长兴农牧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漆瑞、党小芳、 借款合同纠纷                     1,959.99                                        执行中
         园支行                                                                        民法院                 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
                              张晶晶、党伟、党琳、程军前
                                                                                                                       债权的所有费用

                                                                                                              智道元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物
                   债务人:甘肃智道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担保/保证:
        发行人诚                                                                    兰州市中级人              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
  20               苏州东方国际名品城有限公司、甘肃广颖商贸有限责 借款合同纠纷                     2,492.00                                        执行中
         信支行                                                                        民法院                 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
                                任公司、吴小山、杨肖雄
                                                                                                                        权的所有费用

                                                                                                              华宁东方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
        发行人科 债务人:甘肃华宁东方贸易有限公司;担保/保证:鞍                    甘肃省林区中              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
  21                                                                 借款合同纠纷                  5,000.00                                        执行中
         技支行        山乐雪(集团)有限公司、陈钢、葛昉、薛明                      级人民法院               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
                                                                                                                       债权的所有费用

                                                                                                              天域制药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
                   债务人: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保证:
        发行人武                                                                    武威市中级人              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
  22               阿仁增、甘肃天域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天域 借款合同纠纷                     3,000.00                                        执行中
         威分行                                                                        民法院                 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
                                   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债权的所有费用




                                                                               5-1-67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鑫宝利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物
        发行人武 债务人:武威鑫宝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担保/保证:                    武威市中级人              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
  23                                                                 借款合同纠纷                  1,100.00                                           已受理
         威分行      任希飞、周世亮、武威鑫宝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民法院                 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
                                                                                                                        权的所有费用

                                                                                                              禾盛商贸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
        发行人曦 债务人:甘肃禾盛商贸有限公司;担保/保证:潘博、                    甘肃省高级人              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
  24                                                                 借款合同纠纷                  3,000.00                                           执行中
        华源支行             张随义、潘浩、陈鸿、李建龙                                民法院                 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
                                                                                                                       债权的所有费用

                                                                                                              润亿科贸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
                   债务人:甘肃润亿科贸有限公司;担保/保证:王利锋、
        发行人曦                                                                    甘肃省高级人              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
  25               邴耀臻、姜佳妤、张军、甘肃启明星节能科技有限公 借款合同纠纷                     2,000.00                                           执行中
        华源支行                                                                       民法院                 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
                              司、董彦刚、潘博、张丽娟
                                                                                                                       债权的所有费用
                                                                                                              海天鼎盛公司偿还贷款本息;海天鼎
                   债务人:甘肃海天鼎盛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保证/
                                                                                                               盛公司清偿银行承兑汇票垫款及利
        发行人金 担保:甘肃新北重专用车有限公司、张安麒、刘建周、             兰州市中级人
  26                                                             借款合同纠纷                      5,893.43   息;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        执行中
          祥支行 李泽友、石军、王伟灵、甘肃海天鼎盛汽车贸易集团                   民法院
                                                                                                              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
                                      有限公司
                                                                                                                  费用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莱凯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物享
        发行人开 债务人:甘肃莱凯工程设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保证/                    兰州市中级人
  27                                                                 借款合同纠纷                  1,588.80   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        执行中
        发区支行        担保: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宋炜                           民法院
                                                                                                               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律师费




                                                                               5-1-68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宝鑫商贸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
        发行人金 债务人:甘肃宝鑫商贸有限公司;保证/担保:兰州基                    兰州市中级人              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
  28                                                                 借款合同纠纷                  1,500.00                                          执行中
         汇支行          石置业有限公司、李铨、杨静、唐蒙蒙                            民法院                 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律师
                                                                                                                             费


                                                                                                              宝陇新能源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
        发行人酒 债务人:酒泉宝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证/担保:                    酒泉市中级人              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
  29                                                                 借款合同纠纷                  1,000.00                                          执行中
         泉分行            吴昱昕、费永宁、李田俊、吴震升                              民法院                 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
                                                                                                                      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华盾服饰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
        发行人张 债务人:张掖市华盾服饰有限公司;保证/担保:刘玲、             张掖市中级人                   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
  30                                                              借款合同纠纷                     3,975.00                                      执行申请已受理
          掖分行                 钟尚利、张国强                                    民法院                     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
                                                                                                                       债权的所有费用

                                                                                                              和逸堂商贸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
                   债务人:甘肃和逸堂商贸有限公司;保证/担保:张哪
        发行人三                                                                    兰州市中级人              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
  31               丽、张志杰、龚秋洪、夏翊、城关区酒泉路和逸堂茗 借款合同纠纷                     1,060.00                                         一审判决
         金支行                                                                        民法院                 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律
                                        茶店
                                                                                                                            师费

                                                                                                              英丰商贸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
        发行人永 债务人:甘肃英丰商贸有限公司;保证/担保:牟占虎、             兰州市中级人                   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
  32                                                              借款合同纠纷                     4,000.00                                          已调解
          通支行         牟永华、牟占英、马君美、杨小霞                            民法院                     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律师
                                                                                                                             费




                                                                               5-1-69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博澳商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物享
        发行人黄 债务人:兰州博澳商贸有限公司;保证/担保:钱芬、                   兰州市中级人              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
  33                                                                借款合同纠纷                  1,000.00                                        执行中
         河支行        林金贵、张从品、林美云、周立彬、林秀华                         民法院                 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
                                                                                                                        的所有费用

                                                                                                             三福粮油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物享
        发行人白 债务人:景泰县三福粮油有限责任公司;保证/担保:                   白银市中级人              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
  34                                                                借款合同纠纷                  2,400.00                                        执行中
         银分行                     甘永义、王平                                      民法院                 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
                                                                                                                        的所有费用

                                                                                                             皇台酒业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物享
        发行人武 债务人: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担保:卢                   武威市中级人              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
  35                                                                借款合同纠纷                  1,675.00                                      执行已受理
         威分行                         鸿毅                                          民法院                 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
                                                                                                                        的所有费用

                                                                                                             日新皇台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物享
        发行人武 债务人:甘肃日新皇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保证/担保:                   武威市中级人              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
  36                                                                借款合同纠纷                  1,445.00                                        已调解
         威分行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卢鸿毅                            民法院                 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
                                                                                                                        的所有费用
                   债务人:甘肃三峰中盛石化物资有限公司;保证/担保:
                                                                                                             三峰中盛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物享
                   王海学、王军学、赛萍、刘庆江、周利生、时进平、
        发行人德                                                                   甘肃省高级人              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
  37               史晓敏、杨万鑫、王伟、格尔木海诚工贸有限责任公 借款合同纠纷                    3,500.00                                        执行中
         隆支行                                                                       民法院                 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
                   司、青海中旭商贸有限公司、青海鑫诚矿业有限责任
                                                                                                                        的所有费用
                        公司、四川品楠堂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




                                                                              5-1-70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银杏树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物
        发行人庆 债务人:甘肃银杏树实业有限公司;保证/担保:蔡春                  庆阳市中级人              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
  38                                                               借款合同纠纷                  2,000.00                                         执行中
         阳分行                      梅、郭国海                                      民法院                 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
                                                                                                                      权的所有费用



                                                                                                            锦嵘商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物享
        发行人庆 债务人:庆阳市锦嵘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保证/担保:                  庆阳市中级人              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
  39                                                               借款合同纠纷                  1,596.48                                         执行中
         阳分行      庆阳金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付文义、刘雪银                      民法院                 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
                                                                                                                       的所有费用



                                                                                                            回利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物享
                   债务人:甘肃回利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担保/保证:
        发行人秦                                                                  兰州市中级人              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40               甘肃武威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甘肃云龙再生资 借款合同纠纷                   2,500.00                                        一审判决
        安路支行                                                                     民法院                 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
                          源物资交易有限公司、肖柱奎、田园
                                                                                                                         的费用
                                                                                                            沙湖公司偿还垫付的承兑汇票敞口资
        发行人兴 债务人:宁夏沙湖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担保:宁                  甘肃省高级人              金及利息;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41                                                               借款合同纠纷                  5,947.35                                         执行中
         陇支行        夏美洁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周兴起、李斌贤                        民法院                 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
                                                                                                              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清收费用

                                                                                                            钧方公司偿还贷款本息;保证人承担
        发行人张 债务人:张掖市钧方新型建材开发有限公司;担保/                    张掖市中级人              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42                                                               借款合同纠纷                  1,150.00                                         执行中
         掖分行             保证:王应钧、张翠香、王彦翔                             民法院                 诉讼代理费及实现抵质押权过程中产
                                                                                                                        生的费用




                                                                             5-1-71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活泉矿业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
                   债务人:甘肃活泉矿业物资有限公司;保证/担保:新
        发行人民                                                                    甘肃省高级人              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
  43               疆酒钢活泉贸易有限公司、伊犁察布查尔县乔拉克矿 借款合同纠纷                     5,000.00                                        执行中
        主路支行                                                                       民法院                 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
                          业有限公司、寇林恩、徐婧、辛桂芬
                                                                                                                         债权的费用

                                                                                                              同济建筑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对抵押
        发行人金 债务人:兰州同济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保证/担保:             兰州市中级人
  44                                                              借款合同纠纷                     1,000.00   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     执行中
          汇支行               王广海、郭金辉、党花                                民法院
                                                                                                              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及律师费


                                                                                                              王广海偿还借款本息;保证人吴晓琦
        发行人金                                                                    兰州市中级人
  45                        债务人:王广海;保证:吴晓琦             借款合同纠纷                  1,300.00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     执行中
         汇支行                                                                        民法院
                                                                                                                     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债务人:兰州市焦家湾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小二
                                                                                                              焦家湾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物
                   黑食品有限公司、南京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小
        发行人民                                                                    甘肃省高级人              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
  46               二黑食品有限公司、兰州港联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4,883.00                                        执行中
         升支行                                                                        民法院                 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
                   兰州欣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张建强、张薇薇、刘红
                                                                                                                        权的所有费用
                                         兵
                                                                                                              亨源煤炭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
                   债务人:甘肃亨源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保证/担保:王
        发行人五                                                                    兰州市中级人              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
  47               禹博、王建宇、蔡鸿如、甘肃镕凯化工有限公司、永 借款合同纠纷                     1,391.12                                        执行中
         泉支行                                                                        民法院                 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律师
                              登镕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
                                                                                                                             费

                                                                                                              茂祥蔬菜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
        发行人张 债务人:兰州茂祥蔬菜保鲜有限公司;保证/担保:张                    兰州市中级人              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
  48                                                                 借款合同纠纷                  1,500.00                                        执行中
        掖路支行                    华平、陈华汝                                       民法院                 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
                                                                                                                       债权的所有费用


                                                                               5-1-72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发行人民                                                   骗取银行贷款
  49                   犯罪嫌疑人:甘肃宇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市公安局   2,000.00                  无                   侦查阶段
         升支行                                                         罪

                                                                                                            华兴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利息;若华兴
                                                                                                            公司不偿还借款,拍卖李治稼提供的
        发行人庆 债务人:庆阳华兴土特产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人:李                   庆阳市中级人
  50                                                               借款合同纠纷                  3,000.00   担保物并享有优先受偿权;李志稼、     执行中
         阳分行      治稼、甘肃省瑞鑫源进出口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民法院
                                                                                                            瑞鑫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
                                                                                                               担诉讼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


                                                                                                            实成工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物享
        发行人万 债务人:甘肃实成工贸有限公司;保证/担保:周彦财、             兰州市中级人                 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
  51                                                              借款合同纠纷                   3,184.99                                       一审判决
          佳支行                 丁国涛、王月霞                                    民法院                   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
                                                                                                                       的所有费用


                                                                                                            华戎投资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物享
        发行人敦 债务人:瓜州县华戎投资有限公司;保证/担保:敦煌                  酒泉市中级人              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
  52                                                               借款合同纠纷                  2,000.00                                       一审判决
         煌分行        市华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匡艺、李国友                          民法院                 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
                                                                                                                       的所有费用

                                                                                                            华润金鹰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物享
        发行人张 债务人:张掖华润金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
                                                                                  甘肃省高级人              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
  53    掖甘州支 担保:吴凡、陈国福、余小娟、陈泽民、陈妍婕、韩 借款合同纠纷                     1,000.00                                       二审判决
                                                                                     民法院                 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
           行               瑞、姚美珍、陈国顺、王立军
                                                                                                                       的所有费用
        发行人城 犯罪嫌疑人:甘肃世纪飞马生态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
  54                                                                贷款诈骗罪 兰州市公安局      2,200.00                  无                   侦查阶段
         关支行                         司




                                                                             5-1-73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广星工贸偿还贷款本息;对抵押物享
                   债务人:甘肃广星工贸有限公司;保证/担保:马有福、
        发行人永                                                                  兰州市中级人               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
  55               卡智泉、卡玉霞、马建民、卡智忠、马秀兰、马麦勒、借款合同纠纷                  1,000.00                                          已受理
         通支行                                                                      民法院                  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
                                      马阿西叶
                                                                                                                        的所有费用

                   债务人:甘肃华氏建材厂;保证/担保:甘肃华氏金崃                                           华氏建材厂偿还贷款本息保证人承担
        发行人庆                                                                  兰州市中级人
  56               山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华氏珠宝商 借款合同纠纷                   1,000.00    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     一审判决
        阳路支行                                                                     民法院
                         贸有限公司、王应德、王忠德、刘薇莉                                                         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兰州港联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偿还
                                                                                                             本息;兰州市焦家湾粮库有限责任公
                   债务人:兰州港联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保证/担保:                                         司、兰州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南京
                   兰州市焦家湾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北方石化金属                                            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小二黑食
        发行人民 有限公司、兰州欣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兰州小二黑 金融借款合同 甘肃省高级人                    品有限公司、兰州欣远农业科技有限
  57                                                                                             25,511.00                                         已调解
         升支行    食品有限公司、南京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小二      纠纷          民法院                  公司、兰州易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黑食品有限公司、张建强、张薇薇、兰州易丰机械制                                            兰州北方石化金属有限公司、张建强、
                                     造有限公司                                                              张薇薇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
                                                                                                             本案的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所发生的
                                                                                                                         所有费用
                                                                                                             甘肃万向工贸有限公司偿还本息;张
                                                                                                             生慧、杨振龙、靖远县振兴工贸有限
                   债务人:甘肃万向工贸有限公司;担保/保证:靖远田
        发行人庆                                                                  兰州市中级人               责任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抵押
  58               园大酒店有限公司、张生慧、杨振龙、靖远县振兴工 借款合同纠纷                   1,000.00                                          执行中
        阳路支行                                                                     民法院                  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承担本案的
                                   贸有限责任公司
                                                                                                             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所发生的所有费
                                                                                                                            用




                                                                              5-1-74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万城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对抵押物有
        发行人兰 债务人:甘肃万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保证:             兰州市中级人                  优先受偿权;盛世豪龙公司,李明生,
  59                                                              借款合同纠纷                    1,189.00                                        一审判决
          园支行         甘肃盛世豪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民法院                    陈东,李红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
                                                                                                                   告承担诉讼费及律师费

                                                                                                             领航星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工矿公司
                                                                                                             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拍卖抵押房产并
        发行人黄 债务人:甘肃领航星导航科技有限公司、甘肃省工矿 金融借款合同 兰州市中级人                    并享有优先受偿权;工矿公司、魏娟
  60                                                                                              1,187.50                                        一审判决
         河支行      材料集团公司、魏娟利、杨禄高、杨坚顺、郭秀龙       纠纷          民法院                 利、杨禄高、杨坚顺、郭秀龙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及实现
                                                                                                                      债权的全部费用
                                                                                                             北地红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如北地红
                                                                                                             公司不履行债务,则拍卖其抵押物并
        发行人庆 债务人:甘肃北地红调味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人:             庆阳市中级人
  61                                                             借款合同纠纷                     6,000.00   享有优先受偿权;刘颖阁、刘钊林承     一审判决
          阳分行                 刘颖阁、刘钊林                                   民法院
                                                                                                             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费及
                                                                                                                      实现债权的费用
                                                                                                             甘肃启明星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借
        发行人白 债务人:甘肃启明星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保证人:潘                    甘肃省高级人              款本息;对抵押物有优先受偿权;潘
  62                                                                借款合同纠纷                  2,000.00                                         执行中
         银分行         博;抵押人:甘肃启明星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民法院                 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诉讼
                                                                                                                    费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英丰公司偿还借款本息;牟占英、牟
                                                                                   临夏回族自治
        发行人临 债务人:和政英丰粮贸有限公司;担保/保证:牟占英、                                           永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牟占英提
  63                                                              借款合同纠纷 州中级人民法       2,400.00                                        申请执行
          夏分行                     牟永华                                                                  供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承
                                                                                     院
                                                                                                               担诉讼费和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5-1-75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雷纳电子公司偿还借款本息;中炳龙
                                                                                                              公司、方威、方正宏、李红承担连带
        发行人金 债务人:兰州雷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担保/保证:金                   兰州市中级人               清偿责任;对中炳龙公司的抵押物有
  64                                                                借款合同纠纷                  1,600.00                                           申请执行
         雁支行      昌市中炳龙化工有限公司、方威、方正宏、李红                       民法院                  优先受偿权;对雷纳公司抵押物有优
                                                                                                              先受偿权;被告承担诉讼费及实现债
                                                                                                                          权的费用
                                                                                                              兰州港联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兰
                   债务人:兰州港联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担保/保证:                                          州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南京小二黑
                   兰州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南京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                                           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小二黑食品有限
        发行人民                                                                   甘肃省高级人
  65               郑州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兰州焦家湾粮库有限责任 借款合同纠纷                    15,663.17   公司、兰州焦家湾粮库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中
         升支行                                                                       民法院
                   公司、兰州欣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兰州北方石化金                                             兰州欣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兰州北
                         属有限公司、张建强、张薇薇、徐景泰                                                   方石化金属有限公司、张建强、张薇
                                                                                                                   薇、徐景泰偿还借款本息
                                                                                                               民勤县明大矿业选炼厂偿还借款本
                                                                                                              息;张旭荣、李文洪、高飞、甘肃省
        发行人武 债务人:民勤县明大矿业选炼厂;担保/保证:张旭荣、             甘肃省高级人
  66                                                              借款合同纠纷                    1,983.28     锆钥冶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        一审判决
          威分行       李文洪、高飞、甘肃省锆钥冶金有限公司                        民法院
                                                                                                              任;对抵押物有优先受偿权;被告承
                                                                                                                  担诉讼费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民鑫公司偿还借款本息;马金生、罗
        发行人德 债务人:甘肃民鑫商贸有限公司;担保/保证:马永生、             兰州市中级人                   萍、马永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拍卖
  67                                                              借款合同纠纷                    2,900.00                                           申请执行
          源支行                   罗萍、马金生                                    民法院                     马永生名下房产并优先受偿;被告承
                                                                                                                 担实现债券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东明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对抵押物进
        发行人德 债务人:甘肃东明工业自控设备有限公司;担保/保证:             兰州市中级人
  68                                                              借款合同纠纷                    2,800.00    行拍卖;贾满红、贾建国、贾峻杰承       申请执行
          源支行             贾满红、贾建国、贾峻杰                                民法院
                                                                                                              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律师费、



                                                                              5-1-76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诉讼费、拍卖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远东公司偿还借款本息、罚息;张资
                                                                                                              国、季开发承担连带担保人;兰州树
                   债务人:甘肃省远东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资                  兰州市中级人
  69     发行人                                                     借款合同纠纷                  7,000.00    屏产业园管委会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一审判决
                          国、季开发、兰州树屏产业园管委会                            民法院
                                                                                                              被告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
                                                                                                                           的费用
                                                                                                              白银龙之祥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偿还借款本息;拍卖常敬福房产并享
                   债务人:白银龙之祥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常敬
        发行人白                                                                   白银市中级人               有优先受偿权;常风江、白银北纬商
  70               福、常风江、白银北纬商贸有限公司、王之常、常田 借款合同纠纷                    1,000.00                                          一审判决
         银支行                                                                       民法院                  贸有限公司、王之常、常田军、刘永
                                     军、刘永红
                                                                                                              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实现
                                                                                                                 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
                                                                                                              甘肃恒盛泰工贸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
        发行人科 债务人:甘肃恒盛泰工贸有限公司;担保/保证:甘肃                   兰州市中级人               息;甘肃钰钦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郑
  71                                                                借款合同纠纷                  1,000.00                                           执行中
         技支行             钰钦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郑德钰                              民法院                  德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实
                                                                                                                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

    注:2016 年 11 月,发行人已将序号 1 至序号 39、序号 58 至序号 64 诉讼对应之债权、收益权转让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

管理公司。




                                                                              5-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