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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州银行: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8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一、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现就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目前,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
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监管部门以及
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需
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2.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有效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原则,评
价工作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附属机构的
各项业务和事项,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
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
面,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
的相关结论。
     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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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认为: 兰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按照统筹
安排,合理使用的原则,决算真实反映经营成果,切实维护
了股东权益;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按照经营发展规划,本着以效益为目标、控制风险为先导、
合理安排、确保重点、控制一般的原则,对于实现兰州银行
经营的良性发展有重要意义。
     三、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认为: 兰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
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
回报,同时能保证公司 2022 年资本充足率可满足中国银保
监会相关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
告
     根据《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兰州银行与内
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兰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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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的原则,认为: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公司制定完善
了关联交易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
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作了详尽的规
定,并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发生的关联交
易严格依照《兰州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的规定执行,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交易价格公允
合理,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兰州银行与内
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兰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
立的原则,认为:兰州银行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
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
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
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且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
规。
    六、关于兰州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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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偿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
件精神,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
态度,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作为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不
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是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常规银行业务之一,公司重视
该项业务的风险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
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2021 年,公司认真贯彻
执行证监发[2003]56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除经监管机构批准
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不存在其它需要披露的对
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王世豪、崔治文、赵晓菊、林柯、方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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