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质,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兰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银行”)聘请其为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 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兰州银行 2022 年度外部审计工作 要求,能够独立对兰州银行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聘请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兰州银行 2022 年度外 部审计机构,并提交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世豪、崔治文、赵晓菊、林柯、方文彬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