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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泰运: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2022-04-2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707 号”文核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永泰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刊登招股意向书。根据发行结果,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597 万股,
全部为新股发行。发行人已承诺在发行完成后将尽快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安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安信证券”)认为永泰运申请其股
票上市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特推荐其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的概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ongtaiyun Chemical Logistics Co.,Ltd
    注册资本:77,894,609元
    实收资本:77,894,609元
    法定代表人:陈永夫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9年9月19日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海发路17号1幢1号301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汇盈大厦5楼
    邮政编码:315813

                                     1
    电话号码:0574-27661599
    传真号码:0574-87730966
    互联网网址:http://shipchem.com/
    董事会秘书:刘志毅
    电子邮箱:liuzy@yongtaitrans.com
    经营范围:普通道路运输:普通货运;报关服务;保险代理;承办海运、陆
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
货、托运、订舱(含租船、包机、包舱)、仓储、包装、中转、缮制有关单证、
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报验、报检、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
依法可从事的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无船承运业务;化工技术的开发;物流技
术、计算机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广告服务;计算机网
络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2019年8月30日,永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永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同日,各发起人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根据天健所出具的《审计报
告》(天健审[2019]8897号),永泰有限以2019年7月31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
317,227,016.12元为基础,折为公司股份72,170,724股,每股面值1元,余额部分
计入资本公积。2019年9月14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永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2019年9月14日,天健所对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出资进行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10号)。2019年9月19日,公司取得了宁波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4746303411D。

       (三)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是一家主营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的现代服务企业。公司致力于不断
整合线下自有的国际化工物流服务团队、危化品仓库、危化品运输车队、园区化
综合物流服务基地等内部服务资源和国际海运、关务服务、第三方仓储及车队等
                                       2
  外部合作资源,通过“运化工”平台,专业、安全、高效的为客户提供包括物流方
  案设计、询价订舱、理货服务、境内运输、仓储堆存、报关报检、单证服务、港
  区服务、国际海运、物流信息监控等全链条跨境化工物流服务。

         (四)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报告期的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368号),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
  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75,347.22        35,162.80        34,694.99
非流动资产                                   56,487.66        55,185.56        47,245.43
资产总额                                 131,834.88           90,348.36        81,940.42
流动负债                                     53,907.00        30,686.35        29,433.02
非流动负债                                    2,408.84         1,578.31         1,789.66
负债总额                                     56,315.84        32,264.66        31,222.68
所有者权益                                   75,519.04        58,083.70        50,717.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1,053.55        54,299.28        46,878.41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214,457.55           95,228.93        82,655.16
营业利润                                     23,213.19        10,075.39         8,198.42
利润总额                                     23,534.92         9,882.17         8,113.39
净利润                                       17,499.29         7,365.95         6,246.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754.28         7,420.87         6,355.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15,913.32         6,961.22         6,023.66
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71.24       10,387.84         2,448.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7.24       -11,248.96        -6,101.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1.78        -2,965.83       12,189.3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945.89        -4,477.06        8,671.19
                                         3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173.69               8,227.81            12,704.86

          4、主要财务指标

序号                财务指标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1       流动比率(倍)                                      1.40                1.15                1.18
  2       速动比率(倍)                                      1.38                1.14                1.17
  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4.95               36.92             43.51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
  4                                                           0.15                0.24                0.31
          资产的比例(%)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5                                                           9.12                6.97                6.02
          (元)
                    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14                4.71                5.12
  7       存货周转率(次)                               276.78               430.68             509.12
  8       利息保障倍数(倍)                                 31.93               13.63             11.01
  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7,194.06            12,982.58           10,917.3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
 10                                                   16,754.28             7,420.87            6,355.03
          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
 11                                                   15,913.32             6,961.22            6,023.66
          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12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1.87                1.33                0.31
 1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1.79               -0.57                1.11

          (五)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1、2022 年一季度的经营状况及主要财务信息

          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元/股、%
                                           2022年3月31日                                 本报告期末比上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年度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                                   752,045,977.11           753,472,220.53                -0.19
 流动负债                                   489,380,442.89           539,070,021.23                -9.22
 总资产                                    1,321,185,099.01      1,318,348,834.59                     0.2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760,898,326.28           710,535,536.50                   7.0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9.77                    9.12                 7.09
                                           2022年1-3月(未       2021年1-3月(未         本报告期比上年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                                 708,092,267.05           364,594,962.60                94.21
 营业利润                                    71,179,878.70            37,398,016.22                90.33
 利润总额                                    71,338,894.72            37,269,912.32                91.41
                                               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50,362,789.78     27,166,947.40             85.3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9,838,803.32     27,134,933.22             83.67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65              0.35             85.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64              0.35             83.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85              4.88              1.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资产收益
                                                    6.77              4.88              1.90
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279,947.33    -30,460,034.78            189.5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35             -0.39            189.56
     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两个指标的本报
 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为两期数的差值。
      2022 年 一 季 度 ,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由 去 年 同 期 的 364,594,962.60 元 增 加 至
 708,092,267.05元,增幅94.21%;营业利润由去年同期的37,398,016.22元增加至
 71,179,878.70元,增幅90.33%;利润总额由去年同期的37,269,912.32元增加至
 71,338,894.72 元 , 增 幅 91.41% ;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由 去 年 同 期 的
 27,166,947.40元增加至50,362,789.78元,增幅85.38%;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由去年同期的27,134,933.22元增加至49,838,803.32元,
 增幅83.67%;基本每股收益由去年同期的0.35元/股增加至0.65元/股,增幅
 85.3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由去年同期的0.35元/股增加至0.64
 元/股,增幅83.6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由去年同期的4.88%增加至6.85%,
 增加额1.9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由去年同期的4.88%增
 加 至 6.77% , 增 加 额 1.90%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由 去 年 同 期 的
 -30,460,034.78元增加至27,279,947.33元,增幅189.5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由去年同期的-0.39元/股增加至0.35元/股,增幅189.56%。
      2022年一季度较2021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系:一方面系我国化
 工出口需求持续稳定,公司凭借自身的市场竞争优势,整体业务规模同比增长;
 另一方面2022年一季度国际海运价格继续维持高位,较2021年一季度同比增幅较
 大,公司的销售定价系基于采购价格的成本加成定价,成本的增长导致销售规模
 扩大。在收入增长的同时,公司能够不断整合内外部化工物流服务资源,完善和
 提升跨境化工供应链的服务能力,保持毛利率水平基本稳定,2022年一季度公司
 归母净利润以及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增幅基本与营业收入增幅保持一致。2022年一
 季度业绩同比增长原因合理,符合实际经营情况。
                                            5
    2022年一季度较2021年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的主要原
因系2022年一季度公司本期收入、利润规模增加及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及时回
款。

    2、2022 年半年度业绩预计

    公司预计2022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19,130.41万元至131,670.45万元,同比
增长49.30%至65.02%;预计2022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931.52万元至9,871.69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45.79%至61.14%;预计2022年上
半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46.12万元至
9,777.29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46.99%至62.46%。以上预测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


二、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77,894,609 股,本次发行采用采用网下向投
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公开发行 2,597 万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发行后总股本为 103,864,609 股。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股
    3、发行数量:2,59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原股东不公
开发售股份
    4、发行后总股本:103,864,609股
    5、本次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25%
    6、发行价格:30.46元/股
    7、发行后每股收益:1.61元/股(按照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市盈率:19.8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发行前每股净资产:9.12元(按照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

                                      6
人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10、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3.31元(按照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发
行人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1、发行市净率:2.29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12、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259.70万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2,337.30万股,占本次发
行总量的90.00%。本次发行余股324,545股,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比例为
1.25%。
     13、发行对象: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14、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5、股票锁定期:本次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份和本次网上发行部分的股票无
锁定期。
     16、发行费用概算:
     发行费用主要包括:预计发行总费用11,934.44万元(含增值税) 1,包括:
     (1)承销及保荐费用:7,517.00万元
     (2)审计验资费用:1,980.00万元
     (3)律师费用:1,810.00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30.00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97.44万元
     17、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79,104.6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7,170.1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4月26日对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162号
《验资报告》。


1 发行人母公司从事的服务属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范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42 号)的规定,公司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
务收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3〕106 号)附件 3 第一条第(十四)项免征增值税,因此本次发行费用中的增值税不得抵扣。发行
人承诺本次发行支付发行费用所获得的增值税发票,不抵扣进项增值税。
                                               7
    18、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夫、金萍,控股股东陈永夫就股份锁定、持股及减
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2 年 10 月 29 日,如该日不是交
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股份锁定期限
在上述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
应调整)。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改变导致无效。
    (3)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股
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40%,并在减持前 3 个交
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
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改变或导致无效。
    (4)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
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减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永泰秦唐就股份锁定、持
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8
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2 年 10 月 29 日,如该日不是交
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股份锁定期限
在上述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
应调整)。
    (3)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
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40%,并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
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本企业减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众汇、上虞璟华、上虞乾泰、上虞乾邦、德清锦烨
财、杭州财通就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
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并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本企业及本企业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低于 5%以下时除外),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3)本企业减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9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持股 5%以上股东王巧玲就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股
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并在减持前 3 个
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本人及本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以下时除外),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3)本人减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5、持股 5%以下股东浙江龙盛、闰土锦恒、诸暨文晨就股份锁定、持股及减
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减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6、持股 5%以下股东谈国樑、彭勋华就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10
该部分股份。
    (2)本人减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7、持股 5%以下股东赵伟尧就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2)本人减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8、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宋磊、吴晋、周晓燕就
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2 年 10 月 29 日,如该日不是交
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股份锁定期限
在上述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
应调整)。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离职或职务变更导致无效。
    (3)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股
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40%,并在减持前 3 个交
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

                                   11
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离职或职务变更导致无效。
    (4)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
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减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永泰运股票上市符合《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上市条件:
    (一)股票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公开发行;
    (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为103,864,609股,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为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00%;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一)保荐机构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
计超过百分之七;
    (二)发行人持有或者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百分之七;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或者董事、监事、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拥
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或
融资;
    (五)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12
五、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安信证券作为永泰运的保荐机构,已在发行保荐书中做出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本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
损失。
       (三)本保荐机构承诺,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
定,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
务。
    (四)本保荐机构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
市的规定,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13
六、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事项                                      安排
                                   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2个完整会计
(一)持续督导事项
                                   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    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意识,认
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   识到占用发行人资源的严重后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人资源的制度                       和发行人决策机制。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
                                   程》等规定,协助发行人制定有关制度并实施
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 督导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
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 易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对重大的关联交易本机构
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将按照公平、独立的原则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建立发行人重大信息及时沟通渠道、督促发行人负责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信息披露的人员学习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和规定。同时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关注新闻媒体涉及公司的报道,并加以核实。
                                   定期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发行人董事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
                                   会、股东大会,对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变更
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发表意见
                                   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等规定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 提醒并督导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根据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行为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   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的,中介机构应
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做出解释或出具依据
(四)其他安排                     无


七、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张翊维、余中华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电话:0755-82828354
    传真:0755-82825424




                                        14
八、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九、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条件。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特此推荐,请予批准!




                                  15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翊维                   余中华




法定代表人(签名):
                                 黄炎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