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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泰运: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27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2-015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26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6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 299 号汇盈大厦 6 楼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永夫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共 11 人,代表股份数为 47,01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65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数为 38,5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156%。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数为
8,46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49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8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46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27%。其中现场出
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代表股份数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数为 2,464,4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27%。

       3、因疫情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
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闫倩倩律师、丁敬成律师对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
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00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5%;
反对 1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弃权 0

                                      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5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02%;反对 1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09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00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5%;
反对 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5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99%;反对 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30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00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5%;
反对 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
    同意 2,45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99%;反对 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30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闫倩倩律师、丁敬成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
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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