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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泰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8-23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2-031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
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陈永夫先生、金
萍女士、金康生先生、傅佳琦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杨华
军先生、王晓萍女士、陈吕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
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杨华军先生为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华军先生、王晓萍女士、
陈吕军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 4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任的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
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
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
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向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

                                    1
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3 日




                                  2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永夫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4 月出生。陈永
夫先生为公司创始人,近五年从业经历如下: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
永泰有限董事长;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目前兼任百世
万邦执行董事、永泰天极执行董事、永港海安执行董事、永港物流执行董事、永
泰艾力执行董事、喜达储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罐通董事长、香港永泰董事、
中验检验检测(宁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陈永夫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00 万股,
占比 30.81%,公司董事金萍女士系陈永夫先生配偶。除上述关系外,陈永夫先
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陈永夫先生不存在以下情
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
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永夫先生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金萍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 9 月出生,硕士研
究生学历,采购与物流专业。曾任职于宁波爱迪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金萍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永泰秦唐间接控制公司 6.31%
的股份,公司董事陈永夫先生系金萍女士配偶。除上述关系外,金萍女士与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近五年从业经历如下: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4 月,担任永泰有限业务管理
中心高级经理;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永泰有限董事、业务管理中心
高级经理;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业务管理中心高级经理。目前兼


                                    3
任永泰秦唐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昊泰化工有限公司监事。
    金萍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金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金康生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4 月出生,本科
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宁波港务局镇海化工队、
宁波港务局业务处、宁波青峙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宁波港股份镇海港埠分公司;
现任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近五年从业经历如下: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9 月,担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
限公司镇海港埠分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永泰有限副
总经理;2019 年 9 月至 2020 年 3 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担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金康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金康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金康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傅佳琦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10 月出生,硕士


                                     4
研究生学历,九三学社。曾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投资银行
部董事,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近五年从业经历如下:2017 年 1 月至今,担任浙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合伙人;2020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目前兼任国邦医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创新发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傅佳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傅佳琦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傅佳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杨华军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9 月出生,上海
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拥有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资格以及独立董事资格。曾任职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近五年从业经历如下:2017 年 1 月至今,担任浙江万里学院会计系副教授;
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宁波海威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兼职律
师、宁波布里斯特园艺制品有限公司监事、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荣
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华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杨华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

                                   5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杨华军先生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华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晓萍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 5 月出生,硕士
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浙江万里学院、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学校。近五年从业经
历如下:2017 年 1 月至今,担任宁波大学海运学院副教授;2019 年 9 月至今,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晓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王晓萍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 1)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王晓萍女士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晓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吕军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7 月出生,清华
大学博士研究生,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入选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
曾就职于北京永新环保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
常务副院长;清华大学科技开发部副主任;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副院长;清华
大学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副主任。
    近五年从业经历:2017 年 1 月至今,担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浙江清
华长三角研究院生态环境研究所所长;浙江省水质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清洁生产与生态工业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循环经济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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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院长;2022 年 1 月至今,担任清华大学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目前
兼任浙江双益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博诚立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上海江财缘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北京捷通华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清大望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陈吕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陈吕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陈吕军先生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吕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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