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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泰运: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22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 2023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等,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
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审议《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香港
永泰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永泰”)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
实际建设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
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本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即可,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香港永泰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二、关于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 2023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
担保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
过 13.2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
主体之间(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担保额度,有助于促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筹措资金和
资金良性循环,以上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实际业务与战略发展需要。审批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 2023 年度银行综
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杨华军:



    王晓萍:



    陈吕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