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视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9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审阅了 2022 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2022 年半年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资金往来,不存在
违反规定的情形;
(二)2022 年半年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也不存在延续到报
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
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胡永健、毛宇丰、朱维彬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