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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旅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8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劲旅环
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
相关资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审阅,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
前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等,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等
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过程中亦不存在重大偏差。董事会出具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当前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
行情况。
    三、对《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对《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 2023 年度董
事薪酬方案。公司董事较好地完成了 2022 年度的工作,且公司按照相关制度向
董事支付了薪酬,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对《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 2023 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较好地完成了 2022 年度的工作,且公
司按照相关制度向高级管理人员支付了薪酬,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对《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表决程序符合
法定程序,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商业原则,
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建国___________    陈高才___________   华   东___________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