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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旅环境: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李琳)2023-04-28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2 年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
度》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会议议题进行
认真审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现将
2022 年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参加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独立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事姓名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李琳       9          1          8          0         0          5

    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9 次、股东大会 5 次,本人均按规定出席
了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
履行了审议程序。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认真审议会议材料,主动了解相
关情况,深入核查所需决策事项的背景、市场情况及法律法规等,就有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二、2022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22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关于内部
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
于预计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关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担
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22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等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现场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利用专业知识主动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

    四、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任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
内审部门日常审计,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批准报出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及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 2022 年
1-3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事项。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与执行情况,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等事项。
    (三)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团队成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审议
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
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事项。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本人积极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董
事会下属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客观、公正的判
断,独立行使表决权,基于客观事实和相关法律规章,形成审慎的独立意见;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有效保障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六、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是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感谢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
关人员的积极支持与配合。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独立董事:李琳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