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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心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2022-12-1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心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5 号)核准,农心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77 元,募集资金总额 444,25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7,858,2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76,391,800.0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划至
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对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
验[2022]421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订了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 2022 年 12 月 8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
167,150,692.66 元(未包含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 7,000 万
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对应收益)。




                                     1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       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    14,526.11           10,539.18

  2       研发中心项目                              13,669.69           10,870.00

  3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5,790.00            4,230.00

  4       补充运营资金项目                          12,000.00           12,000.00

                         合 计                      45,985.80           37,639.18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实施。由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情况,部分
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调整“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及原因

      (一)“研发中心项目”的基本情况

      “研发中心项目”由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
下简称“上格之路”)在现有土地上新建厂房实施,建设期为两年,计划总投资
13,669.69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10,870.00 万元,剩余部分自筹。
项目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费用名称                   合计(万元)

      1      工程费用                                                    7,295.95

   1.1       建筑工程                                                    2,373.08

   1.2       设备购置费及安装                                            3,622.97

   1.3       软件购置                                                      150.00
   1.4       公共工程                                                    1,149.90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2.80
      3      产品登记认证费                                              5,000.00

      4      预备费                                                        365.94


                                          2
  序号               投资费用名称                           合计(万元)
    5       铺底流动资金                                                        985.00
                 项目总投资                                                  13,669.69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1、实施主体调整

              调整前实施主体                             调整后实施主体

 上格之路                                    农心科技、上格之路

    “研发中心项目”投资建设内容中涉及“产品登记认证费”的实施主体不进
行调整,仍由上格之路继续实施,使用募集资金 2,200.31 万元,除此之外,“研
发中心项目”中其他的投资建设内容均调整为由公司实施,故为联合实施。

    2、实施地点的调整

    实施地点的调整主要针对“研发中心项目”所涉及的投资或者建设地点进行
调整,具体情况为:“研发中心项目”中产品登记认证费仍在调整前实施地点即
周至县集贤镇产业园创业大道 11 号实施,“研发中心项目”中其他建设投资事
项,即建筑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在调整后实施地点
即西安市高新区细柳街道的宗地编号为 GX3-41-11 的工业用地实施,调整前实
施地点及调整后实施地点情况如下:

   项目             调整前实施地点                        调整后实施地点
                                             周至县集贤镇产业园创业大道 11 号;
             周 至 县 集贤镇产业园创业大道
 地点坐落                                    西安市高新区细柳街道的宗地编号为 GX3-
             11 号。
                                             41-11 的工业用地。
                                             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与西安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陕 ( 2018)周至县不动产权第    合同》(合同编号:GX02510),该合同标的之
 土地权属    0000001 号不动产权证书,由上    工业用地作为“研发中心项目”新增实施地
             格之路所有。                    点,该项土地价款已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缴
                                             清。目前,公司正在按规定办理该项土地权
                                             属证书。

    调整后实施地点备案的项目名称为“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研发
中心项目”,公司已取得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出具的《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为:2212-610161-

                                         3
04-01-679600,该项目的总投资额为 26,602 万元,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中包含了“研
发中心项目”所涉及的工程建设、设备购置安装等相关实施内容(产品登记认证
费除外)。

    该项目中,涉及“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内容(产品登记认证费除外)的资金
来自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8,669.69 万元,不足部分及其他建设内容资金来源均为公
司自筹资金。

    (三)本次调整的原因

    1、“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对政策、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人才及技术集聚水
平等因素依赖度较高,经公司综合考量评判,新实施地点相较于原实施地点,在
各方面均占据优势地位;

    2、“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调整有利于优化内部资源配置,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降低经营成本,能够更好地推
动项目实施。

    (四)本次调整后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调整后“研发中心项目”在公司、上格之路之间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费用名称       合计(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实施主体

    1        工程费用                  7,295.95                  7,295.95   公司
   1.1       建筑工程                  2,373.08                  2,373.08   公司

   1.2       设备购置费及安装          3,622.97                  3,622.97   公司
   1.3       软件购置                   150.00                     150.00   公司

   1.4       公共工程                  1,149.90                  1,149.90   公司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2.80                      22.80   公司
    3        产品登记认证费            5,000.00                  2,200.31   上格之路

    4        预备费                     365.94                     365.94   公司

    5        铺底流动资金               985.00                     985.00   公司

         项目总投资                   13,669.69                 10,870.00   -

    “研发中心项目”按实施主体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保持不变,仍为 人民币
13,669.69 万元。由公司实施的部分内容投资金额为 8,669.69 万元,其中使用募
                                          4
集资金金额为 8,669.69 万元,如发生不足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由上格之路负
责实施的“产品登记认证费”投资金额为 5,000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2,200.31 万元,不足部分由上格之路以自有资金予以补足。

四、调整“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综合考量政策优势、区域
经济发展优势、人才及技术等资源集聚优势,本次对“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予以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现实情况和
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募投项目的尽快实施,不会对公
司的经营管理和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
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综合考量政策优势、区域经济发展优势、
人才及技术等资源集聚优势,对“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予以调整,
相关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现
实情况和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募投项目的尽快实施,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相关事宜;同意

                                    5
授权董事长并同意董事长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指定具体部门、人员办理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
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综合考量政策优势、区域经济发展优势、
人才及技术等资源集聚优势,对“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予以调
整,相关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
司现实情况和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募投项目的尽快实
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基于经营管理
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综合考量政策优势、区域经济发展优势、人才及
技术等资源集聚优势,对“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予以调整,相关
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现实情
况和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募投项目的尽快实施,不会
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相关事宜。

                                    6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农心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现实情况和发展
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募投项目的尽快实施,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管理和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农心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
地点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蒲贵洋                  顾培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